北車性侵影片流傳 衛福部:拍攝已違法!散佈最重判5年
衛福部長石崇良。(李念庭攝)
臺北車站發生通緝犯性侵女子事件,媒體陸續揭露受害者國籍等資訊,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根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對於被害人相關資訊「不論任何方式都不能揭露」,已請地方嚴查,影片拍攝本身也違法,已上架的一定要下架,再次呼籲不論任何方式取得,都不可以散播。
石崇良強調,根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被害人的相關資訊,不論任何方式都不可以揭露,衛福部也呼籲一定要保護被害人,不論用何種方式取得相關資訊,都不可以再傳播,同時也請地方依法嚴查。
至於相關流傳影片,石崇良表示,影片不只不能播出來、也必須下架,基本上拍攝這件事就已經違法,更遑論已經上架的「一定要下架」,不論是以任何方式取得,都不可以散播。
衛福部提醒,民衆若未經同意散佈性影像,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請勿下載、重製、轉傳、分享此案相關性影像,也勿在網路上肉搜、談論性影像遭散佈之被害人身分隱私等,避免對受害人造成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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