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生慘了!涉性侵偷拍 北檢發出「犯保命令」違者最重判3年
北檢
網紅團體「反骨男孩」前成員孫生去年約砲女網友,卻對女網友閨蜜襲臀挨告,臺北地院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但事後女網友也對孫生提告他性侵、偷拍性行爲,臺北地檢署昨指揮台北市刑大搜索、拘提孫生。檢察官今訊後,諭知孫生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禁止他騷擾接觸、靠近被害人、並重制散佈性影像,孫生若違反犯保命令,最重可判刑3年。
北檢先前曾對涉及性侵案的藝人黃子佼、NONO等人,都核發過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爲避免被害人及其家屬再遭加害者侵害,增訂「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這是繼家暴法、跟騷法後第3種人身保護令,也是國內首創的刑事保護令。
《犯保法》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針對被害人死傷、妨害性自主案,可禁止被告對被害人或其家屬身體或財產實施危害或恐嚇、騷擾、接觸、跟蹤;禁止無正當理由接近被害人或其家屬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者常出入的特定場所特定距離。
另對於數位性暴力案,則禁止被告重製、散佈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性影像、命被告提出或交付被害人性影像、移除或向網路業者申請刪除已上傳影像。一旦違反保護令,依法最重可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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