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學校千人登合歡山未申請搭帳篷 恐破壞自然環境 太管處開罰
北部某私立國際學校爲讓學生親近山林,帶領1千多名學生分梯次攀登合歡山,在合歡北峰搭設多個帳篷與天幕等,卻未向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而違規;太管處依法開2張罰單,最高累計罰6000元。太管處呼籲,機關團體辦活動須事先申請搭帳篷,將視情況審覈。
太管處合歡山管理站指出,該校學生日前分多梯次到攀登合歡北峰與西峰山林教育,由於學校擔心攀登途中發生意外,或臨時有醫療需求,因此,在北峰三角點旁,搭設帳篷與天幕作爲醫療帳使用。
合歡山管理站表示,接獲民衆反映派員前往查看,發現學校事前沒有向太管處申請。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禁止事項,禁止擅自於指定以外之地區露營、炊煮、搭設棚架等;因此聯合警方依法開2張罰單,每張可罰1500至3000元。
合歡站表示,民衆要在國家公園內臨時搭設帳篷,事前一定要申請,但也不一定申請就會通過,要視山林狀況審覈。以這次學校山林教育活動爲例,因參與人數衆多,國家公園管理處可能會提出較嚴格的規範,如活動當天搭好帳篷且結束後就必須帶下山等。
合歡站指出,山上人爲活動愈多,原生動植物受到的干擾就愈大,民衆山上應遵守無痕山林的準則,避免影響野生動物的生存環境。
太管處也呼籲,遊客在欣賞合歡山壯麗景色時,務必遵守國家公園規定,不違規露營、不隨意偏離步道、不留下垃圾,維護珍貴的高山生態環境。
北部某私立國際學校爲讓學生親近山林,帶領1千多名學生分梯次攀登合歡山,在合歡北峰搭設多個帳篷與天幕等,卻未向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而違規,太管處依法開2張罰單。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