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居住與財產權益 民團要求修法廢除區段徵收制度
民間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要求內政部修法廢除區段徵收制度,並推動協議式開發,以保障人民居住與財產權益。記者李柏澔/攝影
民間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818拆政府」事件屆滿12年,然而主流政黨持續拒絕廢除區段徵收制度,惡法至今仍在傷害臺灣人民,呼籲內政部儘速啓動修法,廢除區段徵收制度,並推動協議式開發,以保障人民居住與財產權益。
航空城區段徵收訴訟律師團成員、義謙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翁國彥表示,近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訴字第 859 、860號、110年度訴字第379等3件關於航空城區段徵收的判決,確認行政機關恣意將不同意者土地納入區段徵收違法。法院確立了未來區段徵收案件除了促進土地利用之外,必須有其他重要公益目的,並且需考量不同意徵收者的財產權及居住自由所受限制。
本全律師事務所長詹順貴指出,法界長年批判區段徵收超額徵收興辦事業所必須之土地,以及都市計劃公告前即徵收等問題明顯違法、違憲。從苗栗大埔、彰化高鐵特定區到近期的航空城案,已經有多件區段徵收案在法院遭判決撤銷或宣告違法,顯見現行區段徵收制度早已不堪司法審查的檢驗,呼籲內政部啓動修法,另設都市計劃整體開發合理、合法的土地取得工具。
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說,社子島是全臺前5大的迫遷案之一,1萬多名居民正面臨家園被徵收、全島被剷平的命運。臺灣雖自詡爲民主國家,卻仍沿用威權時代遺留下來的區段徵收機制,以公共利益爲名,剝奪人民土地與居住權,迫使百姓搬離世代居住的家園,「沒有徵收,就不會有安置的問題。」
臺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餘宜家表示,區段徵收制度問題形式上地主可分回建地,卻無法選擇不參與,與真正的合作開發相去甚遠。大資本與財團往往透過配地規則優先取得區位最佳的土地,小產權者與無產權者則由於最小配地面積等限制只能被迫離開,形成土地再集中化的逆分配。此外,政府透過擴大徵收私人土地並轉售財團,以充盈財務,已違反公平負擔原則,明顯有違憲疑慮。內政部必須立即啓動修法程序,廢除區段徵收制度,並推動協議式開發。
立委林淑芬表示,區段徵收制度不斷地引發人民抗爭,耗費龐大的社會成本,都市計劃整體開發勢必朝向協議式開發的方向調整制度。據悉,地政司已經研議類似的修法方向,也已經跟地方政府有初步的溝通,呼籲內政部應該立即啓動修法的進程,儘快將部版修正草案送行政院,解決這個沉痾已久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