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酒店經紀男友找妹 17歲女高中生誘同校學妹下海

高雄地方法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胡男徒刑10月。(資料照片)

一名17歲蔡姓高中女生與酒店經紀胡姓男子同居,胡男透過蔡女招募小姐,物色吸收周遭想賺錢的女生,利用胡男的客源媒合雙方交易抽成,蔡女透過個人社交平臺發佈訊息,吸引同校一位16歲學妹小琪(化名)主動應聘,胡男將她安排陪酒坐檯,所得每次收入1500元中需上繳500元,供蔡、胡2人花用,後因小琪坐檯時被警方查獲東窗事發,法官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胡男徒刑10月。

判決中指出,2022年6月,當時年僅17歲的蔡姓女高中生與成年的胡男同居,從事酒店經紀的胡男常有客戶要求找「幼齒」陪酒的需求,於是請託蔡女利用IG幫他物色想賺快錢的正妹,小琪看到後主動前往應徵,通過「面試」後,以每小時1500元的價格在高雄、屏東私人招待所或KTV坐檯陪酒,但賺來的錢要繳交1/3給蔡女和胡男作爲仲介費用,爲兩人的生活開銷收入,但小琪從事不到兩個月後就把警方發現,也同時查獲蔡胡兩嫌。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胡男辯稱不知道小琪未滿18歲,也不曉得蔡女媒介學妹坐檯,但調查發現,蔡男曾於警方筆錄中坦承,將網路經紀這塊市場交給蔡女打理,而蔡女和小薇的的對話紀錄中,也有關於安排不法生意的詳細資料,因此依相關事證認定,胡男犯下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意圖營利媒介使少年坐檯陪酒罪,判他徒刑10月,可上訴;學姐所涉觸法行爲由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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