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經紀缺「妹源」找同居女高中生 介紹16歲學妹「下海」

在酒店當經紀人的胡姓男子和17歲蔡姓少女同居,胡男缺「妹源」,請蔡女幫忙推薦想賺快錢的正妹,蔡女便將徵才訊息放上社羣,吸引16歲學妹應聘坐檯陪酒,胡、蔡則抽傭3分之1時薪,法官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胡男徒刑10月。

判決指出,胡男擔任經紀人,負責媒介女子到私人招待所和KTV坐檯陪酒,蔡女因與胡男同居,偶爾也會幫胡尋找想賺快錢的正妹加入。

2022年6月,胡男缺少正妹坐檯,便請蔡女協助物色好友,蔡女便在個人IG發佈招募坐檯小姐的訊息,同校的16歲學妹看見時薪1500元,比打工收入高好幾倍,便主動私訊蔡女應聘。

學妹通過「面試」後,以每小時1500元的價格在高雄、屏東私人招待所或KTV坐檯陪酒,蔡女、胡男則抽走其中的500元,後來學妹坐檯被發現,警方循線查到是由胡男、蔡女媒介,便將兩人依法移送法辦。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胡男辯稱不知道學妹未滿18歲,也不曉得蔡女是媒介她學妹坐檯。

但法官發現,蔡男曾於警詢時坦承將網路經紀這塊市場交給蔡女打理,且知道學妹未滿18歲,是到法院審理時,才改口否認知情,不採信他說法。

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定胡男犯下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意圖營利媒介使少年坐檯陪酒罪,判他徒刑10月,可上訴。至於蔡女,因案發時仍爲未成年,由少年法院負責審理。

圖爲警方臨檢酒店情形,與案情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