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委提陸配宣誓效忠解套 樑文傑:若法律效力清楚或可討論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下午開「國籍法」公聽會。記者李成蔭/攝影

陸配是否適用「國籍法」引發爭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開公聽會,學者專家交鋒,有學者認爲不該針對陸配,也有學者認爲臺灣面對雙重國籍者參政絕不能寬鬆。民衆黨立委劉書彬認爲,或許可用公開宣誓忠誠方式解套;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迴應,若法律效力、定義清楚,或許可以討論。

具有陸配身分的里長、議員因未提出放棄國籍證明,遭內政部依「國籍法」解職,許多國民黨立委認爲,內政部是亂套法律,剝奪陸配參政權,將提案修「國籍法」,讓陸配參政不適用放棄國籍的規定,近期朝野也數度交鋒。內政委員會今天開公聽會,邀請該領域專家學者表達看法。

雲林科大科法所教授、中華人權協會副理事長吳威志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規範原籍大陸人民取得我國國民身分後的參政,這當中可以有合理限制,但不能說完全沒有相關權利,這樣就變成違憲了,國民黨修法是正確的。

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助理教授王智盛則說,世界上的確很多國家承認雙重國籍,但像是以色列、芬蘭、韓國等對雙重國籍者參政有嚴格要求甚至就是完全禁止,這些國家都是有特殊淵源,包含面對敵對壓力、小國寡民等特點,跟臺灣相像。

立法院法制局前局長陳清雲則說,內政部引用國籍法是法理錯誤、逾越授權、侵害人權,況且「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規範陸配參政任職條件,包含對機敏職務的限制;建議修法要明確適用對象,也讓陸配迴歸特別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避免政治情勢變動侵害人民權利。

今天公聽會由民進黨籍召委王美惠主持,多位民進黨立委也到場,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指出,憲法中就有明確規範,所謂大陸地區人民並非我國「國民」,只是「人民」,沒有享有中華民國主權,且憲法連對原生國民的僑民都有嚴格限制,所以這並非歧視陸配。劉書彬認爲,陸配依法就是大陸地區人民,目前就是拿不到放棄國籍的證明,也許改成公開宣誓忠誠,很多民主國家也有先例。國民黨立委則無人出席。

內政部常務次長吳堂安迴應時重申,相關規定是全體國人一致適用,並無差別待遇。樑文傑則說,尊重內政部解釋,其實所謂外國籍就是指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至於有關立委所提宣誓效忠,他認爲,相關法律並無規定,若學界、實務界可讓法律效力及定義都清楚,或許可討論。

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