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車司機車禍釀工人致截肢 新竹地院判刑2年4月
楊姓男子擔任白牌車司機時,開車行經竹縣湖口鄉未注意施工車輛,撞擊於路邊作業的蔣姓工人致雙腿截肢、重傷無法言語,新竹地院審理表示,將楊男依過失重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4月。
判決書指出,楊男擔任白牌車司機,於去年3月20日近凌晨3時許,涉疲勞駕駛小客車行經湖口鄉時,未注意前方因道路施工停放的大貨車,撞上正在作業的蔣姓工人。
判決書表示,蔣男傷重送醫,需截去雙膝以下肢體,並接受氣切及腦壓監測等多項手術,導致語言與表達功能喪失。
判決書指出,楊男因疏於注意車前狀況,釀成重大傷害,應予嚴厲譴責,雖其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和解,目前因販毒案件入監服刑,難以期待其日後能實際賠償損失。
法官表示,而蔣男年僅27歲,卻需面對終身殘疾與生活鉅變,考量整體案情與社會影響,將楊男依過失重傷害罪判處2年4月徒刑。可上訴。
新竹地方法院。聯合報記者/郭政芬 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