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狼之子張瑋逃亡香港 提供線索致緝獲外逃通緝犯最多有百萬獎金
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的兒子張瑋經營「華夏大地」旅行社驗資不實、侵佔千萬資產,遭依業務侵佔罪判處1年刑定讞。臺北地檢署今年3月、4月傳拘無着,認定張瑋逃匿,向法院聲請沒入50萬元保證金獲准,併發布通緝。調查局官網公佈通緝犯張瑋可能於2024年11月20日逃亡「香港」。
調查局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實施要點指出「提供線索,致緝獲外逃通緝犯歸案者」將陳報法務部覈定獎金,每名新臺幣5萬至100萬元獎金,依通緝書所載罪名法定刑核發獎金,發獎金對象不限本國人。
調查局外逃通緝犯資料明細指出,華夏大地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張瑋意圖爲自己不法之所有,利用保管該公司玉山銀行尾號3721帳戶,將因業務持有合計新臺幣1389萬8千元款項,以所示轉帳、提領現金之方式,挪爲己用而予以侵佔;張瑋可能潛逃時間、地點爲2024年11月20日逃亡「香港」通緝罪名爲「侵佔」
臺北地檢署今年3月28日通知張瑋到案執行,張瑋未到案,檢方核發拘票卻拘提未果,經查出張瑋另外的住居所,發出傳票訂於4月30日到案執行,張瑋仍未到案,檢方拘提無着認定張瑋早就逃匿,已向法院聲請沒入50萬元保證金獲准,併發布通緝。
全案源於,張瑋經營的「華夏大地」旅行社專接中國旅行團,2010年11月辦公司登記時,張瑋借款600萬元作登記資本,涉驗資不實違反商業會計法,且張瑋和妻子王姝茵共同侵佔旅行社資產,犯罪所得各694萬9000元宣告沒收。
王姝茵涉銀行法部分改判無罪,但最高法院撤消發回更審,業務侵佔等8罪判10月得易科罰金之刑,緩刑4年,義務勞務80小時,參加3場法治教育。張安樂僅犯捐稽徵法幫助逃漏稅捐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應執行8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涉違反政治獻金法及業務侵佔,一、二審無罪,檢方未上訴。
張瑋犯業務侵佔、業務登載不實、違反商業會計法等9罪,最高法院將張瑋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等8罪各處可易科罰金之刑2到4月,另業務侵佔罪判處1年刑定讞。
調查局外逃通緝犯資料明細指出,張瑋可能潛逃時間、地點爲2024年11月20日逃亡「香港」通緝罪名爲「侵佔」。圖/翻攝調查局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