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會館郭哲敏判11年8月 律師「高度遺憾」:收到判決立刻上訴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賭博及地下匯兌遭判11年8月,今天其律師張慶宗到場聽判後,對法官判決表示「高度遺憾」,認爲在整個調查過程中,關於郭哲敏涉及地下匯兌部分,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有出資,也沒有任何金流和有關於他的對話羣組或對話紀錄,只有敵姓證人指述,因此他認爲合議庭未加以詳細調查,收到判決書會立刻上訴。

張慶宗指出,審理過程中,律師曾聲請要傳訊若干證人,例如像負責收錢的黃姓外務員及經手地下匯兌的楊姓、鄧姓員工,但法院都不傳。此外,當初存放AE相關帳目的excel表,裡面關於匯兌金額的記載有非常多的瑕疵,律師團在審理過程中也一再強調當中涉嫌造假不實,希望送會計師公會鑑定,但法院也不調查。

張慶宗認爲,法院在證據不嚴格的情形下,對郭哲敏判處有期徒刑11年8個月,這樣的判決有相當大的問題,但律師團屆時會看詳細判決理由,且合議庭認定犯罪所得高達35億多元,但這明顯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因此收到判決書後會立刻上訴。

郭哲敏因賭博及地下匯兌遭判11年8月,其律師張慶宗認爲合議庭未加以詳細調查,收到判決書會立刻上訴。記者蔣永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