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犬衝出馬路害騎士摔死要賠537萬 男子急脫產贈與子女被判無效

陳姓男子的愛犬衝出馬路,害蔡姓騎士來不及閃避摔車致死,陳男被求償時,脫產將土地贈與子女,被臺南地院裁定無效。(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市陳姓男子的愛犬3年前衝到馬路撞上蔡姓男子所騎機車,導致蔡男摔車傷重不治,陳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民事判賠537.5萬餘元。蔡妻要索賠聲請假執行時,竟發現陳男已將名下土地贈與給2名兒女,蔡妻提告後,臺南地院判決撤銷陳男對兒女的無償贈與行爲。

這名愛犬肇事後被索賠,企圖脫產的陳姓男子住在臺南市安南區,2022年1月7日上午8時許,蔡姓男子騎機車至陳男住處附近,陳男愛犬突然竄出快速橫越道路,適蔡男騎車到達,他爲了閃避小狗,緊急剎車導致失控摔車滑行摔傷頭部受重傷,經送醫搶救仍於同年10月26日傷重不治。

肇事小狗的主人陳姓男子去年10月被臺南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民事部分應賠償蔡男妻子195.9萬餘元,蔡男兒子141.5萬餘元、及蔡男2個女兒各100萬元,總計537.5萬餘元。

蔡男家屬去年底要對陳男索賠聲請假執行時,發現陳男竟將名下一筆土地以贈與名義,在去年8月5日移轉登記給2名兒女,陳男名下的剩餘3筆土地,已不足賠償應給付的537.5萬餘元損害金額,蔡妻怒向臺南地院提告聲請撤銷無償贈與行爲,回覆所有權移轉登記到陳男名下。

法官依據檢方起訴、刑事、民事判決、土地登記資料等,認定蔡妻主張屬實,陳男被通知後未到庭,也沒有提出書狀陳述,法官視同默認其行爲。法官依蔡妻主張,撤銷陳男與其兒女間的贈與及所有權移轉登記行爲,判准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以塗銷,回覆到蔡妻聲請求償的假執行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