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喂浪犬出事!牠暴衝害女騎士摔死 老翁辯「非飼主」仍慘了
狗狗發情凌晨暴衝害1命,老翁遭判過失致死。(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退休老翁阿富(化名)自2022年9月起,發覺有隻黑色浪犬時常徘徊於自家農舍,動心起念開始餵養,然而喂不到半年便發生意外。一名女子騎機車行經農舍時,該犬隻因發情咬斷脖子上的繩子,衝出道路與機車對撞,致使女子重傷身亡,阿富庭間稱自己是「好心餵養」並非飼主,但經臺中地方法院審理,依過失致死罪處其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阿富見該犬隻無人飼養,又常於社區農舍附近活動,自2022年9月起爲其提供食物。他本應防止飼養犬隻無故侵害他人,卻沒注意到狗狗2023年1月19日深夜時,咬斷繩索奔走在臺中市新社區的道路,致使行經此地欲去上班的女騎士意外撞上,連人帶車摔入對向車道旁的果園,受有頭部開放性撕裂傷、左足背開放性撕裂傷、四肢擦挫傷等傷害,送醫不治身亡,犬隻也因撞擊倒臥道路死亡。女騎士的女兒得知後傷心欲絕,報警提告。
對此,阿富矢口否認有過失致死之犯行。辯護人指出,阿富只是單純「餵養」,事故發生前因發現狗在發情,爲避免出去亂跑或破壞農作物,纔將牠綁起來,基於單純好意的立場,被告並非本案犬隻的飼主。另外,阿富一個月內僅有10天會現身農舍,難認識其所飼養,且當時使用的牽繩應有足夠的強度,亦已盡到保證人義務,請求判決無罪。
法院認爲,阿富警詢時自陳,當時看到該只流浪狗很可憐,就買東西給牠吃,並開始飼養,原本還打算過年後帶牠去結紮,足見已認定自己爲飼主;審酌其無犯罪紀錄,出於好意開始飼養本案犬隻,然因飼養間有過失,導致犬隻於凌晨奔走至道路,導致被害人騎乘機車時與其發生碰撞死亡,故依過失致死罪,處阿富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