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堤外便道虎斑狗竄出害女騎士摔車身亡 飼主判賠237萬
示意圖,達志影像
張姓女子2019年間騎車行經新北市永和堤外便道時,突然竄出一隻虎斑色犬,導致她煞車不及撞上摔車,送醫搶救1個多月仍死亡,家屬對狗主人求償,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認定,判決狗的柯姓飼主賠償237萬餘元。可上訴.
死者家屬指控,柯是資源回收場之負責人,在回收場內飼養虎斑色犬隻1只,張女2019年7月1日上午騎乘機車自新北市永和區環河東路3段堤外道路往板橋方向行駛,行經同段堤外道路往路燈編號818044號前時,犬隻突然從資源回收場附近之草皮竄出.
虎斑狗與張女騎乘之機車發生碰撞致其人車倒地,受有創傷性蜘蛛膜下腔出血並腦水腫、多處顱骨骨折並頸動脈撕裂出血,右側脛骨開放性骨折、呼吸衰竭等傷害,雖經送醫救治仍於同年8月16日因呼吸衰竭死亡。
死者家屬認爲,柯未看管約束犬隻而肇事,造成張死亡,家屬有支出醫療費用2萬,846元、殯葬費用58萬,300元及法定扶養費27萬6501元之損害,其並請求精神撫慰金150萬元,共求償287萬多元。
高院認爲,肇事之虎斑色犬隻是柯所飼養,駁回上訴,判決柯需賠償醫療費用2萬2846元、骨灰塔位外之殯葬費用24萬0300元,以及扶養費27萬多元等,共237萬96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