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康國賓訴張曉玲案”移送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
8月27日,愛康國賓起訴張曉玲名譽權糾紛一案有了最新進展。
從張曉玲處獲悉,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已就該案作出民事裁定,認定張曉玲對管轄權提出的異議成立,決定將案件移送至北京互聯網法院處理。
據民事裁定書內容顯示,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爲,該案件屬於名譽權糾紛,系侵權糾紛範疇,依法應由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其中,侵權行爲地包括侵權行爲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對於信息網絡侵權行爲,侵權結果發生地還涵蓋了被侵權人的住所地。
在本案中,原告愛康科技公司的營業執照登記地址被用作立案審查依據,但經法院實地查看,該地址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企業集中註冊登記地,愛康科技公司在此並未租賃辦公場所,也無實際辦事機構。
此外,案件的另兩名原告愛康國賓公司和愛康門診部的住所地均位於北京市,其住所地可以作爲侵權結果發生地。同時,本案的侵權行爲實施地和被告張曉玲的住所地也均爲北京市。
因此,法院認定被告張曉玲對管轄權提出的異議成立,本案應由北京互聯網法院管轄。
8月27日,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將案件移送北京互聯網法院處理。如當事人對本裁定不服,可依法提起上訴。(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