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康國賓起訴張曉玲索賠1000萬”案,最新進展

澎湃新聞記者 李菁

8月27日,澎湃新聞記者從張曉玲處獲悉,愛康國賓起訴張曉玲名譽權糾紛一案經由張曉玲提出管轄權異議,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裁定:被告張曉玲對管轄權提出的異議成立,該案移送北京互聯網法院處理。

澎湃新聞記者從民事裁定書中獲悉,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爲,該案系名譽權糾紛,屬於侵權糾紛,應由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其中,侵權行爲地包括侵權行爲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信息網絡侵權行爲的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依據原告愛康科技公司營業執照登記地址審查立案。案件受理後,被告張曉玲對管轄權提出異議。經法院前往該地址實地查看,相關登記地址系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企業集中註冊登記地,愛康科技公司在此處並未租賃辦公場所,並無實際辦事機構。

該案的另兩名原告愛康國賓公司、愛康門診部的住所地均位於北京市,其住所地可作爲侵權結果發生地。同時,該案侵權行爲實施地、被告住所地均爲北京市,故被告張曉玲對管轄權提出的異議成立,本案應由北京互聯網法院管轄。

因此,8月27日,法院依法裁定如下:被告張曉玲對管轄權提出的異議成立,該案移送北京互聯網法院處理。如不服本裁定,可提起上訴。

本 期 編 輯 邢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