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帶小三上摩鐵 正宮嬤調查1年蹲點活逮!求償百萬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已經升格當阿嬤的婦人阿鳳(化名),去年間發現丈夫疑似外遇,今年1月親自抓包丈夫與小美(化名)前往摩鐵,憤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100萬元。雖然小美辯稱與人夫的往來均屬於工作上的正常互動,但未獲得新竹地院法官採信,日前仍被判處應賠償阿鳳5萬元較爲適當。

▲阿鳳親自抓包丈夫與小美一同前往摩鐵。(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阿鳳在判決書中主張,她和丈夫結婚40年,原本家庭生活和諧圓滿,沒想到丈夫去年間突然說要從事土地開發,接着頻繁外出,她起疑調查,發現丈夫與小美曾單獨開車出遊、在海岸觀景平臺親密漫步,甚至多次一同前往摩鐵相處將近3個小時。

阿鳳表示,今年1月丈夫與小美又前往摩鐵,正要開車離去時被她攔下,丈夫這才爲與小美交往一事向她道歉,小美全程都在旁邊聽着,卻沒有做出任何說明解釋,她自認配偶權受到侵害,因而決定向小美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美雖然不否認曾與人夫一起出遊、進出摩鐵,但強調兩人的所有往來均屬於工作上正常合理的互動,況且阿鳳與人夫的婚姻關係早已破裂,阿鳳這是打算把婚姻不睦的責任推給她承擔。

此外,小美還提到,事發當日她發現有人跟蹤,纔會臨時提議去摩鐵染髮,阿鳳並無證據可以證明她和人夫之間有發生不正當的事情。

不過,新竹地院法官認爲,人夫面對妻子阿鳳的質問,曾表明「我們裡裡外外打拚,風花雪月總會有的嘛」、「沒有她,我也可以找別人配合」,再斟酌一般社會風氣,無論人夫與小美是否曾發生性行爲,都無法解釋兩人爲何要共赴摩鐵並待上數小時的行爲,這顯然已經超過一般朋友之間的社交活動界線。

至於小美辯稱人夫與阿鳳的婚姻關係早已破裂一事,法官表示,不論夫妻倆的婚姻品質如何,都與小美無關,更不能當作任何人介入其中、加劇破壞婚姻關係的正當化理由,最終沒有采信小美的說詞,並判她應賠償阿鳳5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