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陸男「放棄臺灣戶籍」仍收兵單! 兵役局曝規定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林杏兒日前接獲投訴,表示1名出生在中國大陸的27歲男子,母親爲大陸人,雖該男子的母親過去曾返臺爲其申報戶籍,但該男27年來真正停留在臺灣的時間不超過30天,卻在日前接到服兵役的通知單。(本報資料照片)
1名27歲男子出生於中國大陸,父親爲臺灣人,母親爲大陸人,雖該男子的母親過去曾返臺爲其申報戶籍,但該男27年來真正停留在臺灣的時間不超過30天,從小在大陸成長、受當地教育,更在2016年放棄臺灣國籍,卻在日前收到要當兵的通知。對此北市兵役局表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國籍法》規範,16歲以後仍具臺灣戶籍的役男即使放棄戶籍也仍需服兵役,以防範役男藉此躲避兵役。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林杏兒13日表示,她日前接獲民衆陳情,1名中國大陸出生的27歲男子,父親爲臺灣人、母親爲大陸人,但從出生到現在真正停留在臺灣停留在臺灣的時間不超過1個月,雖然過去男子的母親曾替其申報臺灣戶籍,但已在2016年放棄臺灣戶籍。
林杏兒說,陳情人雖然已放棄臺灣戶籍,但原本設有戶籍的地方卻還是收到來自北投區公所的兵單,讓陳情人相當傻眼。
林杏兒表示,北市兵役局指中央法律規定,只要曾經有臺灣國籍身分就要服兵役,就算是共產黨員也必須回臺服兵役,若不服役就會被通緝。但該名男子不在臺灣長大,理應對臺灣無向心力,甚至曾經參加過「共親團」。
林杏兒怒批,軍營裡面不允許拍照,卻允許有共產黨員身分的人進去當兵,再讓他們把軍中機密帶回大陸,那以後大陸就叫這些人回來當兵竊取機密就好,還用得着滲透民進黨高層嗎?據她所知,這也不是第1件案例,光是臺北市就有9件,雖然法律明定,但總是需因應特殊案例,尤其賴清德總統喊出「境外敵對勢力」,就更不應該讓這類型的人回來了。
兵役局副局長林春來表示,與該男同樣的例子,在臺北市一共有9例。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民衆若具有大陸戶籍或護照,臺灣的護照及戶籍將會隨之廢止,但應該負擔的責任,包含繳稅及服兵役在內皆仍需負擔。
此外,根據《國籍法》規範,只要是16歲起「接近兵役年齡」的男性,即使放棄國籍或戶籍仍需服役。但礙於兩岸關係特殊,經中央討論後憂心役男可能會以入籍大陸作爲迴避兵役的手段,並引發其他人效法,因此規範屆臨役期的役男們,即使入大陸戶籍仍需服兵役。
至於針對軍事機密可能會藉此泄漏的疑慮,林春來直言,以臺北市的9例案例來說,還沒有人真的回來當兵。他也認爲這幾個案例較爲特殊,國防部在安排服役單位時,應該也會迴避一些較爲敏感的軍事單位,也不會讓其做具機敏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