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老母悶死重度身障兒遭判刑 各界挺特赦 障權會憂削弱障礙者生命權
面對立委關切8旬劉姓老媽媽悶死她照顧超過半世紀的重殘兒,一審法官審理後判處她2年6個月並建請總統特赦,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支持特赦。記者胡經周/攝影
近期一位8旬老婦悶死照顧數十年,53歲重度身障兒子,遭判刑2年半,法官及民衆要求賴清德總統「特赦老媽媽」,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也上午表態「支持特赦」。不過,障礙者團體憂心,社會只看到照顧者悲劇,實則「忽略被殺害者」存在,若照顧太累成爲剝奪生命的理由,「障礙者生存權恐在特赦呼聲中消逝」,盼政府依照身障權公約,落實保障障礙者生命權。
臺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發布聲明稿指出,社會只看見照顧者悲劇,其實正無聲削弱「障礙者生命權」的根本價值,聯合國身障權利公約(CRPD)第10條明確指出,締約國應確保身障者在與他人平等的基礎上,確實享有生命權,而我國已在2014年將CRPD內國法化,遺憾至今每當照顧悲劇發生,輿論及司法卻傾向「憐憫殺人」,「讓以愛爲名的殺人,於理解、同情中被合理化。」
我國照護系統存在缺口、社會支持貧乏,重度身障者的照顧者在孤絕中窒息,導致長照殺人悲劇不斷髮生,障權會指出,面對這些困境,解決方式「不該是特赦殺人」,而是建立「照顧者被承接、被照顧者能活下去」制度,別坐視讓人走投無路社會,成爲長照殺人溫牀,呼籲政府依照CRPD第10條,讓照顧者悲劇被社會看見與寬慰,「身障被害者生命、尊嚴,也不能就此被放下。」
一名曾長期照顧身障兒子的母親表示,照顧悲劇實情是衛福部未能接住底層社會中,弱勢無力的家庭,擔心特赦一開恐淪身障者輓歌,讓障礙者「被安樂死」。障權會強調,政府應持續檢討長照政策、身障支持制度,讓每一個障礙家庭不被社區遺漏,並補足障礙者近用照顧資源網絡服務缺口,而媒體報導、司法判決,也不該只同情照顧殺人者,應充分討論長照系統缺失,及被照顧者權益。
障權會強調,照顧悲劇並非臺灣獨有困境,50年前日本也曾出現類似輿論,1970年橫濱一位母親殺害腦麻孩子,社會也是一面倒同情母親,當時日本腦麻者組成「青芝會」,挺身對抗輿論,認爲社會對身障者具有「差別意識」,將其生存權「看得比一般人低」,日本的經驗提醒社會,「問題不在照顧者個人悲劇,而是整體社會缺乏支持照顧者的長照體系,才讓障礙者生命被視爲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