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雙重投票日!7藍委罷免+核三公投 投票資格、門檻一次看

▲823罷免與公投差異比較。(圖/記者郭運興製圖)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8月23日將迎來罷免、公投「雙重投票日」,除了單一選區舉行7位國民黨立委罷免案投票,也將進行全國性「核三延役」公投案。《ETtoday新聞雲》特別整理罷免與公投相關規定、通過門檻、罷免案完整名單、投票日注意事項、罷免與公投差異,供讀者參考。

罷免投票規定

根據《選罷法》規定,參與罷免投票者需年滿20歲,且必須在罷免立委所屬選區設籍,且設籍時間須滿4個月以上。

罷免案投票則有兩道門檻。第一, 罷免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也就是25%以上。第二, 罷免同意票數必須多於不同意票數。

換言之,若無法通過第一道罷免門檻,罷免案自然不會成功,顯見罷免門檻的重要性。

7藍委名單與門檻

823二波罷免名單:

1.新北第十一選區羅明才罷免門檻爲74,913人。

2.臺中第二選區顏寬恆罷免門檻爲76,936人。

3.臺中第三選區楊瓊瓔罷免門檻爲65,150人。

4.臺中第八選區江啓臣罷免門檻爲52,213人。

5.新竹縣第二選區林思銘罷免門檻爲59,625人。

6.南投第一選區馬文君罷免門檻爲46,039人。

7.南投第二選區遊顥罷免門檻爲48,767人。

▼823大罷免7藍委名單與門檻。(圖/記者郭運興製圖)

罷免投票日注意事項

中選會公告,投票當日全面禁止任何罷免活動。若爲政黨、提議人領銜人、被罷免人及其代理人等相關人員從事罷免活動,將處以20萬至200萬元罰鍰;其他民衆若違規,亦會被罰10萬至100萬元,若經勸阻仍不聽,將按次連續處罰。

中選會指出,投票所周圍30公尺內嚴禁喧譁、干擾或勸誘他人投或不投票,違者將面臨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此外,民衆不得攜帶手機或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除非行動裝置已完全關機,否則違規者將被處以3萬至30萬元罰鍰。

中選會指出,不可將非罷免票物品投入票匭,也不得撕毀選票,違者將被罰5千至5萬元。若以攝影器材偷窺他人圈選內容,最重可處5年徒刑並併科50萬元罰金。攜出選票則會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中選會告知民衆罷免當天注意事項。(圖/中選會)

公投投票規定

「核三延役」公投則依《公投法》進行,凡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在中華民國居住6個月以上、未受監護宣告者皆可參加,不受選區限制。

門檻部分同樣採「雙條件」,第一, 同意票數達全國投票權人數四分之一,也就是25%以上。第二, 同意票數必須多於不同意票數。若是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爲不通過。根據中選會統計,全國投票權人數20,002,091人,25%以上的參考門檻至少即爲5,000,523人,才能讓公投案過關。

公投主文

本次公投主文爲「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

第三核能發電廠位於屏東恆春鎮,第一機組於1984年7月啓用、第二機組於1985年5月啓用,兩座機組分別於2024年、2025年5月依法屆期除役,自今年起臺灣無任何在役核電機組,正式進入「非核家園」時代。

民衆黨立法院黨團則在4月提出核三延役公投,中選會於5月23日覈准。根據提出的理由書指出,「本提案爲複決重大政策之公民投票案,有鑑於臺電核三廠二號機除役後,我國完全停止核電機組運轉及發電,政府設定之2025年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目標已難達標,加以開發新能源成效不彰,光電弊案層出不窮、臺電連年虧損,需政府編列預算撥補。我國缺乏自產能源,高度仰賴進口,核電廠停機後,僅能以火力燃煤發電填補缺口,違反淨零碳排減碳目標,亦不利能源自主之國安考量」。

理由書指出,「爲維繫產業供電、民生用電平穩,基於地理環境及國際政治情勢的風險評估,應保留一定程度可運轉之核能發電設施,作爲落實2050淨零排放之輔助過渡能源。在確保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安全無虞的條件下,應儘速恢復運轉供電並配合立法院114年5月13日三讀通過之《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正規定,以強化臺灣能源供應韌性。故主張就 「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 之重大政策案,交由全體公民投票決定,以展現公民意志」。

公投當日注意事項

中選會表示,投票時須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如未攜帶投票通知單,務請記住投票通知單上之名冊號次,於領票時告知發票管理員。

中選會指出,禁止穿着佩戴具有公民投票相關文字、符號或圖像之貼紙、服飾或其他物品、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

中選會強調,投票權人領得公投票後,應立即使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自行於 「同意」 或 「不同意」 上方圈選欄圈蓋,並將公投票摺疊投入票匭,不得逗留或將公投票攜出投票所。如將公投票攜出投票所,依公民投票法第 41條規定,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

▼中選會告知民衆公投當天注意事項。(圖/中選會)

公投票長這樣

不過中選會特別提醒,第二波大罷免投票、核三延役公投同時在8月23日登場,依選罷法第56條規定,罷免投票日當天,依法禁止各式競助選活動,但《公投法》部分,對於公投宣傳並無類似《選罷法》第56條的明確規定與限制,所以823投票日當天,不得藉由公投民調或公投宣傳挾帶罷免宣傳活動,以免觸犯法律規定。

▼823將進行7藍委罷免案與核三延役公投案投票。(圖/記者周宸亙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