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公投懶人包/重啟核三吵什麼? 爭議點、怎麼投、通過門檻一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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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核三廠。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劉學聖攝影
當前全球面臨氣候變遷與能源轉型雙重壓力,臺灣也正處在電力穩定與能源結構調整的關鍵時刻。114年8月23日即將舉行的全國性公民投票「重啓核三公投」,不僅涉及能源政策的方向選擇,更關係到國家供電安全、地區發展、核能安全與地方民衆的生活福祉,成爲社會高度關注的焦點議題。
「聯合新聞網」整理公投內容、投票規則、正反雙方論述、通過門檻及核三廠現況進行,協助讀者在投票前瞭解議題內涵,做出理性判斷。
▪8月23日公投投什麼?▪「重啓核三公投」電視辯論時程▪支持核能正方理由▪不支持核能反方理由▪核三廠現況▪公投案通過條件門檻▪公投投票日有放假嗎?薪資怎麼算?▪投票時間、地點、資格、要帶什麼?
本次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主文爲「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
此案由民衆黨於4月18日提出,最初主文爲「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通過整體安全評估後,恢復繼續運轉?」提案說明,有鑑於臺電核三廠二號機除役後,我國將完全停止核電機組運轉及發電;爲維繫產業供電、民生用電平穩,基於地理環境及國際政治情勢的風險評估,應保留一定程度可運轉之核能發電設施,以強化臺灣能源供應韌性。
5月20日立法院進行三讀通過,並將原提案主文改爲「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定案,於8月23日進行公投投票。
公投票樣式。圖/擷自選舉公報
爲使正反方能充分表達意見,中央選舉委員會安排5場電視辯論會,正方代表爲立法院、反方代表爲行政院,場次日期時間如下:
.8月7日(週四 下午3點).8月9日(週六 晚上7點).8月11日(週一 下午3點).8 月13日(週三 上午10點).8 月15日(週五 晚上7點)
正方代表人: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清大教授葉宗洸、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
反方代表人:行政院能源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臺灣電力公司董事長曾文生。
重啓核三公投案辯論會正方代,包括民衆黨主席黃國昌(中)、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左二)、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右一)、清華大學原科院院長葉宗洸(左一)及和碩董事長童子賢(右二)。記者曾吉鬆/攝影
民衆黨:.臺電核三廠核二機除役後,火力發電已成爲臺灣的主要電力來源,但電費越來越高、空氣越來越糟的代價,卻是全臺灣人民承受。.政府設定之2025年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目標已難以達標,開發新能源成效不彰。.光電弊案層出不窮,臺電購電成本高買低賣致連年虧損。.保留一定程度可運轉之核能發電設施,強化臺灣能源供應韌性。
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核能供電穩定,對工業生產很重要。.佔用土地非常小。.不排碳。期盼核綠共存、不偏廢。.經濟實惠,價格比天然氣、某些綠能便宜。.能源韌性、持續性、永續性相當好。
清大教授葉宗洸:.核能可作爲基載電力,有效解決臺灣電力供應不足的問題,並有助於達成國際減碳目標。.核二、核三廠機組延役,可快速恢復供電,併爲臺電帶來可觀的盈利。
屏東縣長周春米:沒有人想要核廢料放在自己的家園,身爲屏東縣長,堅決反對核三重啓公投案!反對核三延役公投,拒絕霸凌屏東!
臺灣綠黨:無權把無法處理的核廢料留給下一代。
全國廢核行動平臺:.曠日費時、徒勞無功。核電延役需多年審查,程序繁複、風險難測,是一場曠日廢時的工程與審查馬拉松。
.成本超高、核廢無解:老舊核電重啓成本高。美國的加州魔鬼谷核電廠,延役後的運轉成本,每度電高達新臺幣 3.3-4.3 元,根本不是什麼「便宜核電」,且重啓更會產生更多目前無處可去的核廢料。
.核三重啓風險巨大:核三所在位置地質條件差,加上設備老化問題,就算重新評估,重啓成需最少也需3-5年或更久,甚至難以確保能夠重啓,宛如盲盒開箱。
.無助能源韌性:核電在軍事衝突中極其脆弱,不但缺乏防護,更可能成爲攻擊目標,一旦遭攻擊或電力中斷,後果不堪設想。
臺灣在5月17日正式走入非核家園。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第三核能發電廠位於屏東恆春鎮,第一機組於1984年啓用,第二機組於2025年5月17日依法屆期除役,自此臺灣無任何在役核電機組,標誌「非核家園」政策落實。
目前廠區進入除役作業階段,未來預計以25年時間完成乾式貯存設施建設、除污、監測及拆廠等程序,並計劃轉型爲光電電站。
另外,核一廠一號機和二號機已分別於2018年12月和2019年7月達到運轉年限,並已進入除役階段;核二廠一號機和二號機則分別於2021年12月和2023年3月達到運轉年限,也已進入除役階段。
核三廠二號機在5月17日停機,給束長達40年的運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全國性公民投票的投票權人數,是根據《公民投票法》的規定,以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的選舉人總數爲基礎來計算。依《公民投票法》第29條規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25%以上,符合兩條件纔算通過。
依中選會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人人數爲1954萬8531人,「重啓核三公投」同意票至少需要達488萬7133票,且有效同意票要多於不同意票,纔算過關。另依《公民投票法》第32條規定,若公投未通過, 2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公投。
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之放假日及其他中央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故中選會已公佈114年8月23日爲「公民投票日」,均爲《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應放假日,僱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應給予放假1日。
•僱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工作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
•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休息日或例假之勞工,本得行使投票權,不另給假。
•僱主徵得勞工同意於「休息日」出勤者,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計給休息日出勤工資。
•由於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其性質與一般休假日(國定假日)有別,該放假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 僱主如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時間:114年8月23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
.地點:依戶籍所在地,到指定投開票所投票。詳細地點可至投開票所地點查詢。
.資格:年滿18歲(民國96年8月23日以前出生,包括當日)、未受監護宣告之中華民國公民皆可投票。
.攜帶物品:「投票三寶」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