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多歲翁控遭家暴訴離!妻反擊他帶小三回家 二審判決結局曝

▲結婚35年已80多的老翁,控訴妻子長期對他拳打腳踢,訴請離婚敗訴。此爲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新北市80多歲老翁,與妻子結婚超過35年,但他認爲妻子無心家務,甚至長期對他拳打腳踢,老翁憤而把自己使用的素食冰箱上鎖,不給妻子使用,結果妻子因此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老翁認爲2人婚姻已經產生重大裂痕,無以修復,請求法院判決離婚。一審駁回老翁請求,老翁再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仍駁回,不準2人離婚。本案仍可上訴第三審。

判決指出,老翁與妻子均爲再婚,2人於1988年6月間結婚後,至今將近37年仍未離婚。但老翁起訴指稱,妻子每天早上八點出門、晚上十點回家,根本不理會家務,所以家務由老翁一手包辦;而妻子不僅無心家務,也不照顧高齡90多歲的婆婆。

此外,2人雖協調老翁每月給予5000元家用,但老翁希望妻子更專心家務,因此不再給錢;此舉惹惱妻子,老翁指控妻子不顧他已經80多歲,還因此長期對他拳打腳踢。最後老翁憤而鎖上自己的平日茹素使用的冰箱,結果妻子還因此向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老翁認爲2人長期性格不合,已分房幾十年,夫妻之情有名無實;婚姻已產生重大裂痕,且逾越一般配偶所能忍受之範圍,又無法有效溝通,未來難以修復婚姻。因此訴請離婚。

至於妻子則抗辯,自從嫁給老翁後,悉心照顧老翁與前妻的三名子女,長年早出晚歸從事修改衣物工作協助負擔家中開銷。老翁曾因三更半夜氣喘發作多次生病急診住院、多次爬山不慎跌倒致肋骨斷裂、罹患膽結石及白內障等,都是妻子親自照料、毫無怨言。老翁指控說自己不理家務、長期拳打腳踢,這些全都不是事實。妻子反控,老翁婚後外遇,經常帶着女性友人回家,還要求跟妻子三人共處一室,也將女友帶回南部老家,宣稱是自己的妻子。所以妻子認爲,雙方婚姻問題是因老翁外遇、不願負擔家庭生活費,又常對自己家暴,都是因爲老翁不願理性溝通,老翁可責性較自己重,不可因此訴請離婚。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爲2人生活習慣有別、彼此相互嫌棄、相互拌嘴並偶有出拳,仍相互忍耐、彼此提攜,風風雨雨共同走過人生金華的35年,實着令人驚異。可見雙方各自在對方的生命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彼此才能在如此不同差異的磨難下,仍舊勇敢繼續攜手共度。因此一審認爲,老翁或許是一時氣憤而思慮略有未周才提出本次離婚訴訟。法院更說,反觀妻子堅決不願離婚,即使在婚姻中有千般的委屈,仍決意繼續維繫婚姻,願爲保持婚姻、家庭之完整而努力,實着令法官動容。

一審法官最後不準雙方離婚,駁回老翁訴訟。老翁上訴第二審,但高等法院審理後,也認爲老翁理由不足,再度駁回老翁離婚請求,不準雙方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