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持斧砍死哥 開庭曾說「關到死浪費經費」今判13年6月

彰化縣員林市七旬高姓老翁因不滿祖產分配、祭拜問題等,與哥哥素來不睦,去年春節前夕持斧頭及摺疊刀殺死哥哥,事後逃逸至南投縣遭逮,一審判高13年6月徒刑,二審審理期間,高主張是傳統工藝師,若輕判出監可回饋社會,「關到死浪費經費」,二審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案在臺中高分院由審判長石馨文、陪席法官陳茂榮、受命法官賴妙雲組成的合議庭審理,在二審審理期間,高翁以手寫4張信紙庭呈給合議庭,他主張一審量刑13年6月過重,已經70多歲,家族內親友沒有人活過80歲,一審的量刑是要他「關到死,要死才能出監獄」,過去只要有寒流來,鄰里內年長的親友就會往生,擔心撐不過服刑。

高翁也主張,讓他老死在監獄裡面,沒有教化意義,也是在「浪費政府經費」,而且他是傳統工藝的教師,若能輕判出監重回社會,會從事回饋社會的工作,還能夠傳承傳統的工藝,對一審檢方主張的殺人事實,他都認罪不爭執,只爭執量刑刑度。

檢警調查,高姓老翁(72歲)與哥哥同住在彰化縣員林市三合院,去年2月7日下午4時許,老翁從隨身手提袋內拿出斧頭揮擊哥哥頭部14次,再持摺疊刀刺向哥哥胸部4次,致哥哥頭部及前胸多處撕裂傷等,送醫不治,全案一審由彰化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判刑13年6月,二審今審結宣判。

員林市高姓老翁去年因祖產問題,殺死胞兄,臺中高分院今審結宣判,駁回是上訴。圖/本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