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款引爆殺機!7旬弟持鹽酸、菜刀砍胞兄 二審判6年4月
張姓老翁去年12月間手持工業用鹽酸和菜刀到兄長古董店報復。(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西區去年12月發生駭人高齡兄弟血案,71歲張姓老翁因長達35年的投資債務積怨,手持工業用鹽酸和菜刀登門報復,朝79歲胞兄潑酸猛砍,造成胞兄全身多處撕裂傷與骨折,店內40歲女員工也遭波及,險些失明。該案一審依重傷害、殺人未遂等罪判處張翁6年4月徒刑,他不服提上訴,臺中高分院21日駁回,維持原判。
張翁與胞兄於1989年共同投資房地產及餐飲業,但胞兄遲未返還張翁投資款80萬元,兄弟多次爭執不下。去年6月,張翁曾上門破壞物品並作勢毆打,其兄遂申請保護令,限制張翁再度滋擾。未料他無視保護令約束,去年12月20日攜帶4罐工業用鹽酸與一把菜刀,再度前往胞兄位於臺中市西區的古董店報復。
當時店內有40歲女員工在場,張翁先以腐蝕性鹽酸猛力潑向胞兄臉部及眼睛,液體濺及女員工右臉與右眼,女員工痛得尖叫逃往隔壁大樓向保全求救。隨後,張翁又拔出菜刀猛砍胞兄頭部、背部、四肢,造成多處撕裂傷及骨折,現場血跡斑斑,胞兄倒地昏迷,情況一度危及生命。
張翁犯後未報案也未施救,隔日凌晨在南投中寮鄉被警方拘捕。一審依殺人未遂、重傷害未遂等罪判處他6年4月徒刑。張翁上訴稱無殺人意圖,並提出可用債權作爲賠償,但未與胞兄及女員工達成和解。臺中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原審量刑並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