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罷免投票 中選會提醒5大禁制事項:小心觸法受罰
中選會今(24)日召開記者會提醒,民衆投票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投票時並應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圖爲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姚志平攝)
第11屆立法委員及新竹市第11屆市長罷免案將在7月26日舉行投票,投票時間從上午8點起至下午4點止;中選會今(24)日召開記者會提醒,民衆投票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投票時並應遵守相關法律規定。
中選會表示,全國各地投開票所應用物品如圈選工具、印臺或印泥等,是由各市縣選委會依法辦理採購,經由鄉鎮市區公所連同選務設備分送至各投開票所,但迄今仍有網路造謠者刻意稱投票人可準備圈選工具,或是可自備印泥或印臺等,此等不實訊息明顯與選務法令規定不符,目的是要干擾投票秩序並影響民主投票,請投票人使用選委會提供的圈選工具,切勿聽信選務不實訊息。
中選會指出,本次罷免案投票,臺北市等9個市縣選舉委員會共設置5947處投票所,投票所以沿用2024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所設置地點爲主,中選會網站設有各罷免案投開票所地點查詢網站,民衆只要點選戶籍所在的區及裡或鄰,就會顯示投開票所地址,並藉由Google地圖顯示投開票所的準確位置。
針對選務,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說明,我國的選務組織爲4層架構,分別爲第一層中選會、第二層縣市選委會、第三層鄉鎮市公所、第四層投開票所,選務辦理並非只有中選會,其中縣市選委會的主委爲縣市政府的民選首長、政務副長或是文官秘書長中其中一人兼任,總幹事則是由該縣市的民政局處的副長兼任。
他直言,外傳選務機關可以作票是無稽之談,選務在4層體制之下受到空開透明的監督,第四層的投開票所除了選務人員外,還有戒護的警力以及罷免正反雙方所推薦的監票員,計票過程公開透明,可以接受外界檢視。
另外中選會也說明罷免投票日當天應注意之禁制事項,避免投票人觸法受罰,分別爲「第一,7月26日投票日凌晨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羣媒體,或其他媒體從事罷免活動,違反者,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加重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第二,請不要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違者,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繼續爲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第三,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違者,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第四,不可以撕毀罷免票,違者,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第五,請勿攜出罷免票,違者,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