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年曆史汽燃費改名「公路養管費」 電動車2030年開徵

▲公路局長林福山(右)說明公路養管費徵收事宜。(圖/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使用超過一甲子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走入歷史,公路局表示,有66年曆史的「汽車燃料使用費」今年正式更名爲「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今年7月1日開徵時,1408萬份通知將全面改版;此外,電動車預計2030年開徵養管費,研議依排氣量對照燃油車級距計費。

公路局長林福山表示,汽車燃料使用費名稱已使用約66年,超過一甲子,過去是依照「燃料」作爲計算基礎命名,但實際徵收目的並非購買燃料,而是依《公路法》作爲道路修建、養護及交通安全管理等用途的專用財源,立法院去年底修法,正式將名稱改爲「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希望民衆能更清楚瞭解費用用途。

林福山指出,今年7月1日起開徵自用汽機車養管費,雖然名稱改變,但收費標準不變,各級距汽、機車仍維持現行費額,去年繳多少,今年仍繳相同金額,不會因更名而增加負擔。目前全國汽、機車總數已超過2300萬輛,其中7月定期開徵車輛約2024萬輛,7月開徵「公路養管費」,全臺預計寄發1339萬張紙本通知書,加上68.9萬份電子繳款書,合計約1408萬份通知全面改版。

由於今年是更名後首度開徵,公路局坦言,擔心民衆收到通知書時誤以爲是新費用或詐騙,因此進行宣導,所有官方通知書、監理服務網、臺灣Pay及全國繳費網等繳費平臺,均已改採「公路養管費」名稱。不過部分銀行APP內部系統更新作業尚在進行中,可能仍顯示「汽車燃料使用費」,民衆不必擔心。

▲使用一甲子的汽燃費名稱走入歷史,更名爲公路養管費。(圖/公路局提供)

公路局也提醒,隨着養管費通知書陸續寄發,民衆若收到不明網址、來路不明簡訊或要求下載APP的訊息,務必提高警覺。官方監理服務網站爲mvdis.gov.tw,監理機關簡訊專屬短碼則爲「111」,如有疑問可撥打用路人服務中心0800-231-035查詢,避免落入詐騙陷阱。

此外,電動車預計2030年也將徵收「公路養管費」,林福山表示,電動車目前爲鼓勵推廣階段,現行仍維持免徵收政策,現有電動汽車約14萬輛、電動機車約80萬輛。

林福山指出,2030年過後除電動車外,仍有燃油車,推估燃油車會超過5成,電動車也有一定的比例,未來電動車恢復徵收「公路養管費」後,收費計算標準將以對應燃油車排氣量級距制度設計,已委託運研所研究對應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