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將至 陸宣佈對臺灣聚甲醛開徵反傾銷稅
大陸商務部公告,5月19日起,對原產於美國、歐盟、臺灣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徵收反傾銷稅。(新華社)
大陸商務部18日發佈2025年第25號公告,公佈對原產於美國、歐盟、臺灣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POM)反傾銷調查的最終裁定。最終認定原產於美國、歐盟、臺灣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存在傾銷,中國大陸共聚聚甲醛產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因此,自2025年5月19日起,對原產於美國、歐盟、臺灣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徵收反傾銷稅。
大陸商務部去年5月19日公告稱,於2024年4月22日收到大陸業者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的初步審查,申請人共聚聚甲醛產量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佔同期中國大陸同類產品總產量50%以上。
當時公告稱,調查自2024年5月19日起開始,通常應在2025年5月19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六個月。對於大陸官方反傾銷立案調查,當時臺灣業者如臺塑表示,會配合應述調查,對大陸官方說明並未傾銷。而大陸官方此舉被視爲針對賴清德520就職而來。
根據調查結果和大陸《反傾銷條例》第24條的規定,2025年1月16日,調查機關發佈初裁公告,初步認定原產於美國、歐盟、臺灣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存在傾銷,中國大陸共聚聚甲醛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初步裁定後,調查機關對傾銷和傾銷幅度、損害和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了繼續調查。
大陸商務部1月16日公告,原產於美國、歐盟、臺灣和日本的進口共聚聚甲醛存在傾銷,擬採取臨時反傾銷措施。當時決定採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據大陸商務部發言人指出,美國公司被要求的保證金比率最高,達74.9%,臺灣的幅度則爲3.8%至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