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盜獵9隻梅花鹿、賣鹿茸 屏東檢警起訴
去年11月恆春地區有旅客揭露不法分子在墾丁國家公園獵殺梅花鹿,屏東檢警成立專案,查獲滿州鄉陳姓男子等4人19個月共獵殺9只梅花鹿,販售鹿茸、鹿頭骨與鹿肉牟利,全案近日偵結,檢方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姓男子等4人是屏東滿州鄉人,其中1人爲漢人,3人爲原住民, 2023年3月到2024年9月間,4人分持獵槍在墾丁國家公園境內的社頂公園附近狩獵梅花鹿,據手機內照片與對話紀錄分析,共獵殺9只梅花鹿摘取鹿茸圖利,每兩售價200至300元,另鹿肉每斤賣150元、鹿角每支500元,帶角整副鹿頭骨售價2500元至3000元間。
檢方指出,陳姓男子將原住民獵槍出借另名陳姓原住民,已偏離原住民傳統文化、祭儀或狩獵生活的價值內涵,無法援用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第2項的規定排除違法性。此外,鹿茸屬可循環生長的資源,宰殺取材屬不必要的虐殺行爲,因此依動保法第25條提起公訴。屏東地檢署表示,民衆若有不法獵捕行爲,檢警機關將嚴查嚴辦,絕不寬貸。而鹿茸也應由合法養鹿場依規定採收,大衆切勿因一己私利破壞珍貴自然資源。
屏檢專案小組發現犯嫌手機內有疑似盜獵梅花鹿及獵槍照片。圖/屏檢提供
專案小組發現犯嫌手機內有疑似盜獵梅花鹿照片。圖/屏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