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逼迫分手砲!再持美工刀要她脫光籤本票 恐怖情人判13年定讞

▲男子持美工刀,逼迫前女友全裸籤本票,還發生多次性關係。(示意圖/123RF)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高雄市陳姓男子不滿女友小薇(化名)提分手,2023年7月間先以散佈不雅照爲由,逼迫小薇發生關係,並要求小薇負擔17萬債務;過了幾天又持美工刀逼迫小薇全裸簽下本票,並逼小薇念出自己的姓名,錄下過程。而後他再硬逼小薇分手砲,2度性侵得逞。一二審均將陳男判刑13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陳男與小薇交往多時後,小薇提出分手。陳男不甘小薇分手,在2023年7月間,小薇到租屋處歸還物品時,以散佈小薇的私密照片爲由,逼迫小薇負擔17萬元的債務;而後更逼迫小薇爲他口交,還以手機錄下影片。陳男完事後,恫嚇小薇償還17萬元,否則就要公開影片,但小薇只說考慮考慮,陳男並未得手金錢。

過了11日,晚間10點多陳男到小薇位在三民區的租屋處,拿出美工刀威脅小薇。陳男逼迫小薇脫下全身衣物,並簽下17萬元的本票,還讓小薇拿着本票、全裸念出自己的姓名,自己則是持手機將過程都錄下。而後陳男起色心,逼迫小薇爲他口交,這次也以手機錄下過程;陳男還不罷手,更將小薇推到牀上,性侵得逞。小薇不甘受辱,到警局報案,檢警單位逮捕陳男,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陳男否認犯罪,辯稱交往期間有資助小薇一起買車,所以小薇應給付他17萬元;另外美工刀不是用來威脅的,而是他去小薇租屋處時,將揹包內所有物品拿出,讓小薇看看應該還要還她什麼東西。另外律師也說,陳男在案發前不久出過車禍,所以受精神疾病影響而常出現扭曲現實、記憶錯亂,所以可能是因此記錯了,搞錯了雙方間還有債務。

但法院根據小薇的供詞,以及陳男拍攝下的多段影音畫面,認定陳男當時確實違反小薇意願而發生關係,成立家暴妨害性自主等罪,因此一二審均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3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