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法官發聲組憲法法庭不足額 白營:賴總統應提名適格適任人選
憲法法庭目前僅剩8名大法官,依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無法行言詞辯論、作出判決與暫時處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大法官蔡宗珍、朱富美、楊惠欽今天發佈聲明,提及大法官人數低於10人時,原則上無法組成合法的憲法法庭。民衆黨立法院黨團對此表示,此份聲明清楚界定大法官職權,如果要解決憲法法庭未達開會門檻的困境,當務之急爲賴清德總統提名適任人選。
立法院去年12月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明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司法院大法官蔡宗珍、朱富美、楊惠欽今天發佈聲明表示,大法官行使職權合法組織門檻爲10人,「憲法法庭組織不合法,所爲評議自屬違法,大法官不應參與案件之違法評議與判決。」
針對3位大法官的說法,民衆黨立法院黨團稍早以文字迴應,大法官爲憲法守護者,負有對憲法忠誠的義務,不得自外於憲法,也不得以違憲方式自我擴權,「現行憲法訴訟法既爲立法院基於憲法明文授權所制定,大法官自有遵守的義務,無權恣意不適用。」
民衆黨團說,此份聲明清楚界定大法官職權範圍、恪守大法官的獨立性,清楚凸顯行政院長卓榮泰的違法濫紀,不僅視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爲無物,更自命大法官踐踏憲政體制、權力分立原則,妄自尊大無法無天。
民衆黨團表示,大法官應該合乎憲法規範與現行法制行使職權,如果想要解決憲法法庭未達開會門檻的困境,當務之急應該是建請賴總統提名適格、適任的大法官人選,如此才能促成憲法法庭合法運作、維護人民權益,穩固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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