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億"併購造假案"判了

時隔8年,康尼機電(603111)34億元跨界併購"造假案"審判結果終於浮出水面。

34億併購造假案一審判決出爐

康尼機電7月29日公告,南京中院對一起機構投資者提起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作出一審判決,公司被判向該機構賠償損失並承擔案件受理費合計約3309.31萬元;作爲重組獨立財務顧問的國泰海通證券(原國泰君安證券)被判在50%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回溯案情,2017年康尼機電以34億元對價收購廣東龍昕科技100%股權,交易金額佔公司2016年淨資產逾50%,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事後查明,龍昕科技在2015年至2017年間通過虛增收入、利潤等方式實施財務造假,導致康尼機電2017年披露的重組報告書存在虛假記載。2021年7月,證監會就此向康尼機電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隨後陸續有投資者提起訴訟。

本次宣判的(2022)蘇01民初928號案件中,南京中院認定康尼機電對投資者損失負首要賠償責任,同時判令國泰海通證券、審計機構蘇亞金誠、評估機構東洲評估、嘉源律所及兩名自然人分別按50%、40%、15%、2%、2%、2%的比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康尼機電錶示,該判決尚處一審階段,公司將提起上訴。截至公告日,17起已判決案件累計判賠金額約8314.65萬元,其中9起已履行完畢,2起處於二審,6起待生效。公司已就全部潛在索賠預提損失2.16億元,預計不會對後續利潤造成重大影響。

多年業績仍無法彌補收購虧損

康尼機電成立於2000年,於2014年上市,公司主要業務爲軌道交通門系統的研發、製造、銷售與技術服務,主要產品包括軌道車輛門系統、站臺安全門系統等。第一大股東爲南京工程學院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2016年,康尼機電欲在主業基礎外,尋求第二增長曲線,將目光放在了消費電子領域,計劃以發行股份和支付現金的方式併購龍昕科技,以期實現“軌道交通+消費電子”雙主業經營。

2017年,康尼機電完成了此次重大資產重組,康尼機電以34億元對價收購廣東龍昕科技100%股權,交易金額佔公司2016年淨資產逾50%,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此次併購交易對康尼機電業績產生重大影響。收購次年即2018年,康尼機電對龍昕科技計提大額預計負債及壞賬準備10.67億元,當期歸母淨利潤大幅虧損31.51億元。

然而,康尼機電2019至2024年歸母淨利潤分別爲6.50億元、4.27億元、3.70億元、2.69億元、3.49億元和3.51億元。多年淨利潤累計總額24.16億元,仍低於2018年31.51億元單年虧損額。

投行人士表示,去年以來,監管層推出了一系列有利政策,有力地推動了併購重組市場的活躍,半導體、動力電池、新材料、生物醫藥、人工智能領域都發生了不少併購項目,這有利於我國在新興行業的做強做大,但需注意的是嚴監管仍是併購市場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