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公務員違法赴陸遭糾正 政院稱尊重:將檢討改進

監察院通過林文程委員調查報告,公務員違法違規前往中國大陸事例未能有效遏止,赴陸管理機制顯有闕漏,並衍生重大國安隱憂。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監察院指公務員違法違規前往中國大陸一事未能有效遏止,顯見赴陸管理機制有缺漏,衍生重大國安隱憂,提案糾正行政院及人事行政總處與教育部。行政院說,將檢討改進;人事總處則說,後續將加強強督促各機關落實人員赴陸管理。

監委林文程今發佈新聞稿稱,他調查「公務員違法違規前往中國大陸案」,經多方查證後,監察院15日審議通過監委林文程所提調查報告,糾正行政院及所屬人事行政總處及教育部。經調查,近十年高階文官違法赴陸55人,基層文官違規赴陸263人,共318人。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等相關規定,簡任(或相當簡任)第11職等以上公務員應經內政部(或內政部審查會)許可,簡任(或相當簡任)第10職等以下未涉密公務員應向所屬機關(構)申請,機關首長應向直屬上級機關申請,經機關(構)覈准後,方得赴陸。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已接獲相關資訊,也尊重監察院意見,在正式收到糾正案後,將依據糾正內容研議檢討改進。

人事總處指出,公務員如違反規定赴陸者,除依兩岸條例第91條處以罰緩,應由各機關本於權責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等相關規定,檢討行政責任,予以適當懲處。

人事總處表示,爲強化各機關赴陸管理,人事總處除了於人事人員相關講習宣導相關規定並於官網連結陸委會專區,另配合陸委會強化人員赴陸風險意識,於2025年4月10日通函各主管機關,公務員不論平、假日赴陸,均應依規定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並於差勤系統登錄。後續亦將持續加強宣導,督促各機關落實所屬人員赴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