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案社工上銬遭監院糾正 警政署:將檢討策進

警政署表示已通令各單位遵守相關規定。(資料照片)

北市劉姓保母姊妹涉虐死1歲男童「剴剴」案,社工遭移送時上銬被媒體拍攝到,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委糾正案,認定北市文山二分局員警基於媒體拍攝的考量,刻意區分上車動線,並將社工雙手上銬,未遮蔽上銬部位,因此糾正警政署、臺北市警局及文山二分局對於所屬員警的戒具使用及偵查不公開落實情形,未盡監督責任。

警政署14日表示,尊重監察院糾正意見,待收到書面調查報告後,據以要求刑事局、臺北市警察局等單位,就相關執行程序及違失行爲檢討策進;同時要求各單位落實各項刑案偵辦處理流程,強化案件督導審覈機制,以維護人民權益。

警政署指出,本案發生後已通令各警察機關,依法執行拘提、逮捕或解送職務時,應遵守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恪遵偵查不公開及比例原則,審酌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體、精神狀況、所犯罪名及相對戒護能力妥適使用戒具,並應避免犯嫌遭受媒體拍攝、直接採訪,以保障執勤安全,併兼顧人權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