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寶爸偷吃表弟未成年女友!「想打砲就打砲」對話曝 正宮心碎

▲雲林一名人夫偷吃表弟的小女友,雙雙被告上法院。(示意圖,和當事人無關/記者周亭瑋攝)

記者郭玗潔/雲林報導

雲林一名2寶人夫阿偉(化名)在家族聚會上,認識表弟還未成年的女友小萱(化名),兩人竟偷偷交往,被正宮抓包姦情後,兩人仍繼續往來甚至乾脆同居,正宮憤而離婚,並提出行車紀錄器爲證,包含阿偉說「想打砲就打砲」,以及小萱表示她指甲都做圓圓的,「這樣纔不會刮到XX」等鹹溼對話。全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法官判定兩人在阿偉婚內發生多次性行爲,判兩人連帶賠償50萬元。可上訴。

正宮主張,她和丈夫阿偉結婚6年,2人育有2名小孩,原本家庭融洽,然而阿偉在家庭聚會認識表弟的女友小萱後,竟瞞着表弟和小萱交往。2024年10月19日,阿偉在晚間9點出門,直到隔日上午纔回到家裡,她去阿偉的錢包找現金時,竟發現錢包內有阿偉購買保險套的發票,經她質問後阿偉才坦承前一晚和小萱發生性行爲。

正宮指出,兩人被發現姦情後,阿偉竟還在隔月帶着小萱回家,進入夫妻倆的臥室休息,並在去年3月正式在外租屋同居。兩人在阿偉婚內有親暱對話、親吻和性行爲,已破壞她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她與阿偉也於今年8月4日和解離婚,提告對阿偉和小萱連帶求償100萬元。

正宮另提出行車紀錄器爲證,包含在2025年3月凌晨2點多時,阿偉表示「我們現在出門」,小萱說「我們主打的隨心所欲的話,這樣的快樂,我們不能被時間所控想睡就睡」,阿偉迴應「想打砲就打砲」、「要是真的硬了,就要督了」。

同月還有小萱還表示「我如果做長的指甲呢,就是你知道爲什麼我要做圓圓的嗎?這樣纔不會刮到XX」、「因爲我們太常我們都我們已經住在一起了啊」,兩人還有、「等一下先洗澡」、「滴水,狂滴水」,並討論保險套使用心得,及正宮很難抓到偷情證據等語,阿偉認爲「抓到就抓到,抓到就付幾錢啊!」,小萱則表示「然後離婚」、「不管啦反正這臺車你都要把它抓着都留着」。

全案審理時,阿偉表示小萱因被她父親不當管教,纔到他與正宮的住處暫時庇護,當天他的爸媽也在家,兩人沒有發生不當行爲。另小萱的父親告他和誘,也經地檢署作不起訴處分。他覺得與正宮的婚姻早就「名存無實」,難認他有破壞婚姻應有的誠實義務。

小萱也否認侵害配偶權,表示就算覺得她有,案發時她還在就學且未成年,涉世未深,又剛好和男友吵架,身處身心脆弱之際,本來就容易意亂情迷,沒有理性思考就投入他人懷抱,她侵害配偶權仍極輕微。

不過法官認爲,正宮提出阿偉購買保險套的發票,雖無法推斷阿偉和小萱當日發生性行爲,不過根據兩人對話,已足以認定兩人曾發生多次性行爲,已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