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出冷凍期!青團籲立院:速明訂施行日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月7日初審「18歲公民權」修法通過,交付黨團協商。今(8)日滿1個月冷凍期。對此,青年思潮、世代共好、臺少盟、臺學聯、一滴優等青年團體發佈聲明,呼籲立法院長韓國瑜和三黨團儘速協商,並於協商時明訂施行日期。(本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月7日初審「18歲公民權」修法通過,交付黨團協商。今(8)日滿1個月冷凍期。對此,青年思潮、世代共好、臺少盟、臺學聯、一滴優等青年團體發佈聲明,呼籲立法院長韓國瑜和三黨團儘速協商,並於協商時明訂施行日期。

青年團體指出,直接修法實現18歲公民權不僅是立院3黨共識、5小黨也支持,更有相當社會共識,然而,立院初審時將施行日期交由行政院另定則存在疑慮,若行政院遲未訂定上路時間,恐使修法淪爲「看得到、吃不到」的空頭支票,或行政院再次以附帶決議或修憲委員會討論爲由,延宕施行,形同架空修法成果。

青年團體說明,交行政院定施行日期,通常是爲預留事前準備時間,但18歲公民權面臨的是「事後挑戰」,包含朝野擔憂選舉後出現訴訟,以及日前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也受訪表示,認爲修法有違憲之虞。而事後挑戰,需要的不是事前準備時間,反而是儘速施行,若要進行違憲審查,仍須修法公佈、施行生效後,適格聲請人才可能提出,憲法法庭也才無疑義可依法受理。

青年團體呼籲,韓國瑜和立院3黨儘速協商,並在協商時直接明訂施行日期。若要預留最多時間,則於今年選舉公報發佈後的8月21日施行、2028適用,或自公佈日施行、2026適用。不宜交行政院訂定,以免施行日期延宕,憲政機制將難以運作,反不利憲政穩定性。

長期關注憲政制度的「經濟民主連合」日前也發文表示,憲法130條對臺灣人民拘束效力存在疑問,全力支持立法院遵循《青年基本法》,將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年滿20歲的規定,修正爲1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