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性侵22名少年二審判10年半 棒球教練自稱「年幼也是性被害人」

時任南投某國小黃姓教練18年來對棒球隊、班上多達22名少年性侵,常假借訓練按摩或利用外出比賽過夜,摸對方生殖器、硬上得逞,有學生長期遇害放棄抵抗陷入麻木痛苦,南投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等罪判他13年,上訴後黃又和5人和解,臺中高分院二審撤銷改判他10年6月,仍可上訴。

南投地檢起訴指出,黃男1992年8月起在南投的國小擔任導師、科任老師及棒球教練,期間卻濫用班上同學對他信任,分別以課後輔導、訓練後按摩等理由,搓揉撫摸少年生殖器,還會用自己下體磨擦其臀部。

檢方也查出,黃男還以玩遊戲「阿魯巴」的名義,用腳掌摩擦少年下體,甚至口交、性侵,又多次利用球隊外出比賽過夜時,對學生打手槍、硬上,經統計黃男10年來至少對22名少年強制性交、猥褻,及拍攝不雅影片等。

檢方2024年2月6日赴該國小搜索,將黃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檢方也痛斥他不顧教育的少年幼小心靈感受及人格發展健全,且隨就任時間增長,行爲態樣更猖獗,造成被害人永久難以磨滅的傷害與陰影,嚴重敗壞師德。

檢方還說,多名學生長期受性侵害,次數頻繁形同是黃男的年幼禁臠,經長期性侵,放棄抵抗、麻木痛苦,多人因此受有嚴重身心狀況就醫,依強制性交等68罪起訴他,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南投地院一審酌,黃男犯罪時間橫跨18年,被害人數、次數均多,黃持續性侵部分學生至其國、高中階段,釀多人身心嚴重陰影,另黃也自稱,其自幼自己也曾是性犯罪被害人,先前經歷仙人跳事件,需要就診,或許因此無法正常交友才犯下滔天大錯。

一審查,黃和其中14名被害人和解,部分聯繫不上、無意願和解,黃也有意變賣資產賠償,羈押時抄經書懺悔,另考量黃奉獻教育32年等一切情狀,依強制性交等68罪,一共判他13年。

檢方不服上訴,主張黃犯68罪,合計宣告刑爲202年9月,惟最高不逾30年,認爲減免過多鼓勵犯罪,量刑過輕。

臺中高分院二審查,檢方上訴後,黃再陸續和5名被害人和解、賠償,可見在檢方上訴、黃未上訴下,他仍願盡力彌補,就該部分量刑基礎變更,斟酌全案被害22人,黃已和19人和解,撤銷改判他10年6月。

臺中高分院。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