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萬豪宅管理費未繳 隋棠挨告
藝人隋棠爲了家中漏水問題,槓上管委會。(本報資料照片)
藝人隋棠2022年以8250萬元買下大直豪宅,今年7月該社區的管理委員會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主張隋棠欠繳管理費11萬3967元,經以存證信函催繳,她仍未繳納,所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促其給付,管委會也提出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管理規約、存證信函影本等資料供法院審理。但法官認爲,催告程序有瑕疵,近日駁回管委會聲請,可提出異議。
隋棠昨天在社羣髮長文迴應,指「管委會積欠住戶們許多賠償金額,相比我合法抵銷的管理費,只是九牛一毛」」,呼籲管委會不要再以任何手段規避賠償責任、阻止社區住戶依法求償。
隋棠表示,社區管委會對於應負責的維護修繕責任疏於盡責,導致多戶頂樓多年飽受漏水之苦,家中裝潢和傢俱屢受損害。以她這戶爲例,已遭受漏水損害長達3年,但向管委會要求處理卻屢遭敷衍並完全置之不理,只能持續自掏腰包近50萬元修繕再求償,她在和管委會之間溝通碰壁2年後,不得已只能依循法規和實務做法,並以合乎法律規定的管理費抵銷做爲消極抗議的方法。
她強調,其實她只盼喚醒管委會積極負責修繕屋頂平臺漏水,之前她已多次致函管委會,手邊都留有信函紀錄,希望管委會不要扭曲事實企圖欺瞞公衆、詆譭她的名譽。
隋棠則表示,管委會還積欠住戶許多賠償金額,相比她合法抵銷的管理費只是九牛一毛。她將捐100萬元給公益團體,希望讓大家明白,她一直以來想要爭取的只是社區住戶的基本權益和正義。
律師廖芳萱表示,若管委會對於社區大樓的設施管理維護未盡責管理,或未盡修繕義務而導致漏水,因此造成住戶住家漏水損壞,住戶可提告向管委會求償,當然管委會也可提證據反駁。但管理費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由住戶依社區規約繳交,在法律上繳交社區管理費和因漏水向管委會求償,是不同的民事爭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