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宣示「頂格判處」 電詐4首腦被判無期徒刑

中國民航包機20日降落在江蘇南京祿口國際機場,緬甸妙瓦底地區的200名中國籍涉詐嫌犯經泰國被中國公安機關押解回國。(新華社)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持續多發高發,最高人民法院24日發佈7件電騙及其關聯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例,犯罪分子僞裝成完美情人精準圍獵,一年詐騙逾1億人民幣(約1379萬美元),最終本案三名首要分子均被依法「頂格判處」判處無期徒刑。另一例中,犯罪分子詐騙之餘,還組織引誘他人出境從事跨境電騙犯罪,也以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明確將嚴懲電騙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嚴懲爲境外電騙犯罪集團組織人員偷越國(邊)境的「蛇頭」,釋出從重懲治犯罪的強烈信號。

新華網報導,這七個案例包括:被告人黃某等三人詐騙案;被告楊某等三人詐騙案;被告人肖某誠等兩人詐騙案;被告朱某民詐騙案;被告餘某詐騙、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等案;被告人劉某等三人詐騙、組織他人偷越國(某邊境)某國共犯;被告人申某濤等15人詐騙、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等案。

據悉,人民法院嚴懲電詐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嚴懲爲境外電詐犯罪集團組織人員偷越國(邊)境的「蛇頭」。在被告人黃某等三人詐騙案,被告人餘某詐騙、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等案中,四名被告人出境組建電詐犯罪集團,均爲首要分子,餘某還組織衆多人員出境實施犯罪,均被依法「頂格判處」無期徒刑;被告楊某等三人詐騙案中,楊曾因實施電詐犯罪被判刑,又重操舊業,被依法嚴懲。

報導提到,近年有的詐騙組織採用多種手段拉攏、引誘未成年人、在校學生,作爲實施犯罪的「工具人」,或者針對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實施詐騙。被告肖某誠等兩人詐騙案中,被告招募、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電詐犯罪。雖然兩人爲從犯,且到案後坦白罪行,仍被法院從重處罰,以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四年六個月。

同時,報導稱,法院最大限度爲受騙羣衆挽回經濟損失。在被告申某濤等15人詐騙、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等案中,法院促使申某濤積極退贓物退賠,連同查扣在案的贓物,及時發還被騙羣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