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氣溫40℃以上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並儘量縮短室外連續工作時間,不得安排勞動者在當日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要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工作時間,並不得安排勞動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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