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典型案例:毒販夫婦獲刑後 法院破解困境兒童監護缺失難題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5月22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言)女子與丈夫因販毒雙雙被判刑,前夫又因吸毒被強制戒毒,一對兒女成了“事實孤兒”如何撫養?法院在辦理刑事案件的同時破解困境兒童監護缺失難題,入選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佈的5件加強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案情顯示,女子嚴某與男子謝某結婚後於2017年生育一名女孩晶晶(化名)。嚴某在與謝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另一名男子黃某軍同居並於2019年生育一名男孩亮亮(化名)。後嚴某、謝某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晶晶由嚴某撫養。
嚴某2019年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黃某軍作爲同案犯一併被判處刑罰;刑滿釋放後,黃某軍又因涉嫌販賣毒品罪於2021年被立案處理。謝某於2014年、2019年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機關分別處以強制戒毒二年。
在嚴某、黃某軍等人販賣毒品罪一案審理過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關注到因嚴某、黃某軍、謝某涉毒被追究法律責任或被強制戒毒,均無能力對年幼的孩子履行監護義務,晶晶、亮亮將陷於事實無人撫養的困境後,及時聯繫當事人的近親屬及當地街道和居委會,爲晶晶、亮亮找尋臨時照料人。
經溝通指導,黃某軍的同胞姐姐黃某琴、黃某梅分別起訴,申請撤銷嚴某、謝某對晶晶的監護人資格以及嚴某、黃某軍對亮亮的監護人資格,併爲晶晶、亮亮指定監護人。人民檢察院依法支持起訴。
人民法院認爲,晶晶、亮亮的父母均存在吸毒惡習,且因販賣毒品或吸食毒品被立案處理,無法履行監護職責,已不適合再擔任監護人,依法應當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嚴某、謝某、黃某軍被撤銷監護人資格後,晶晶、亮亮將處於事實無人監護的危困狀態。現黃某琴、黃某梅分別申請自願擔任晶晶、亮亮的監護人,人民檢察院同意其意見並支持起訴,其二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也符合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可以使晶晶、亮亮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和落實。最終人民法院判決支持黃某琴、黃某梅的訴訟請求。
最高法表示,該案是人民法院在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綜合審判改革中,健全工作機制,攜手各方實質性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構築全鏈條、全方位、立體化未成年人保護網絡的典型案例。
據介紹,人民法院深化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綜合審判改革,以最大限度消除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利因素,努力達到“1+1+1>3”的效果。在民事和行政審判中,人民法院增強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防治觀念,及時化解、消除可能滋生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爲的各種消極因素。在刑事審判中,加強對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權益的保護,發現未成年人民事權利等受到侵害的,及時依法釋明維權路徑。目前,全國法院實行綜合審判的少年法庭有900餘個,佔少年法庭總數的三分之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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