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補助12萬!住宿式長照服務申請開跑 資格規定一次看

衛福部自2023年起調增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最高可補助12萬元,臺北市衛生局長期照護科長林柳吟(左一)提醒民衆,2025年補助方案申請已於7月1日開放,將至2026年3月1日截止。(胡雅涵攝)

爲緩解機構住民及照顧家屬經濟負荷,衛生福利部自2023年調增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最高補助提高至12萬元。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民衆,今年補助申請已於7月1日開始,將至2026年3月1日截止。

衛生局指出,臺北市在2023年、2024年共審覈6209件,補助金額總計6億4500萬6620元,提醒民衆,符合申請資格,請務必備齊申請書、身分證、入住機構契約書、繳費收據或證明、存摺影本、身障證明或長照需要等級認定等資料,向當年度最近1次入住機構所在的縣市申請。

衛生局長期照護科長林柳吟說明,今年度申請方案已於7月1日開放至2026年3月1日前,補助對象爲本國籍住宿機構住民,限住民本人或機構簽約人提出申請,並符合長照需要等級4級以上或具身障證明中度以上,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入住依法設立各類住宿式服務機構,例如,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牀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長照福利機構、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牀與自費失智養護牀)及兒少安置等。

林柳吟說,在上述機構累計住滿180天者,予以年度1次性補助12萬元,若住宿未滿180天,連續住滿二分之一日曆天之月份的民衆,則每月補助1萬元;若無失能證明在2023年1月1日前入住機構,可補助每人每年6萬元,如果未達180天,連續住滿二分之一日曆天之月份的民衆每個月補助總金額5000元。她解釋,補助天數用大小月計算,像是30天是15天計算,31天則是16天計算,像是非連續性住宿,就是用月份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