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保全拿鑰匙猛刺同業頭部37下害死 判賠死者父母725萬
新北地院
曾犯殺人、傷害致死罪入獄的保全員陳金順,2023年酒後攀搭宋姓保全員遭拒,拿鑰匙猛力刺擊宋的頭部37次,又猛踢他頭部9下,宋送醫不治,陳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民事部分,新北地院一審日前判陳男須賠償宋男父母共計725萬多元。可上訴。
陳金順1984年曾因殺人而入獄,1994年又因傷害致死罪被判刑,他近年擔任保全員,每月薪水3分之1都拿去買酒喝,酒後常失控,多次與人衝突。
2023年1月24日早上6時18分,陳酒後在超商前攀搭不認識的宋男,雙方起口角。陳心生不滿,手緊握鑰匙朝宋猛刺,再連續踢踹宋的頭部9下,宋送醫不治。
一審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時,陳推稱酒醉不知道、不清楚、不記得,不承認殺人,一審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院二審審理時,陳坦承喝酒誤事,感到後悔,希望能工作賺錢彌補宋男家人。辯護律師稱陳籌30萬元想表示慰問之意,二審仍判陳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年2月駁回陳上訴,全案定讞。
宋男父母提告求償,新北地院日前判決,判陳應賠償宋父殯葬費、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共331萬6811元,另賠償宋母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共394萬1898元,合計應賠償宋男父母共725萬8709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