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簽約前必懂!租賃契約「電費計價」三準則守住荷包

簽訂租約前必須先確認是否爲最新版本。圖/內政部提供

內政部今日表示,因應去年7月修正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針對租屋電費計算方式的新規定,地政司已訂定查訪計劃,要求各縣市政府加強查覈市售契約書,確保通路業者販售的契約書符合新版規定,保障租屋族權益。

內政部提醒,購買契約書時,可以先確認封套或封面是否印有「113年最新版」字樣,或掃描封面上的QR碼查閱內容。如果發現業者仍在販售舊版契約書,可以向縣市政府地政機關檢舉,相關單位將負責查覈並要求下架。此外,內政部也會發函通知通路業者,確保販售契約書皆符合最新規定。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去年7月新規上路後,內政部當月便召集契約書印刷商與通路商協調新版契約書的上架時程,並從去年8月起,由各縣市政府展開第一波輔導與查覈。

根據內政部制定的「市售住宅租賃契約書查訪實施計劃」,各縣市政府每年都會不定期進行稽查,一旦發現有業者販售舊版契約書,將要求立即下架,限期改善,並公開查覈結果,供消費者參考。

關於租屋電費收取方式,內政部強調,新版契約規定房東應按臺電電價合理計費,避免爭議,包括按度計費,每度電費不得高於臺電當期平均電價;非按度計費,房東不得收取超過該期臺電電費總額;電費資訊透明,房東應提供電費單資訊,房客也可向臺電申請查詢。

內政部呼籲,租屋族在簽約時,務必確認契約書版本,並留意電費計算方式,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