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查市售5成租赁契约不合格 房东超收电费恐挨罚30万
租屋超收电费争议屡见不鲜,内政部2024年7月修订「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房东应按台电电价计算收取电费。在台北租房3年多的刘小姐表示,就像租屋补助一样,很难全面性控管,但「有总比没有好」,至少有个规范作为自己权益的保障。(张珈瑄摄)
租屋超收电费争议屡见不鲜,内政部2024年7月修订「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房东应按台电电价计算收取电费。北市议员汪志冰指出,公告修订后,北巿坊间贩售租赁契约书仍有5成不合格,电费争议还比前一年增加2倍。北市地政局表示,定期派员赴连锁书局、文具店等稽查市售租赁契约,并将访查结果公布网路,也会运用设摊、社区大学等多元管道宣导政策。
许多房东习惯在非夏季以1度5元收取电费,每年6至9月季节电量期,更可能收费超过5元,因此内政部2024年7月修正公告「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用电计费方式应清楚记载于租赁契约书中,如以用电度计费不得超过当期每度平均电价;若非以用电度数计费,则不超过每期电费总额,租客也可向台电查询电费明细,以使电费资讯透明化,房东若超收,可依《消费者保护法》处3万元至30万元罚锾。
汪志冰表示,自新租赁定型化契约公告后至今年5月,地政局随机稽查文具店、书局、超商贩售的租赁契约书,41件中竟有5成、约21件不合格,实际查访某生活百货店,也仍有旧版契约书;另修订公告实行不到半年内,即有10件电费争议,比前一年度增加2倍。
汪志冰直言,租屋民众多属相对经济弱势族群,地政局应多加向民众宣导相关有利且合理公平的权益,同时加强稽查取缔巿售不合格租赁契约书,也呼吁房东房客仔细检视双方租约内容,如实制定用电计费方式,房客受合理公平对待,房东也避免贪图小利,受到重罚得不偿失。
北市地政局地权及不动产交易科长陈怡如说明,每年定期派员赴连锁书局、文具店等稽查市售租赁契约,至少查核8个销售通路、15个契约书版本, 倘查获陈列旧版契约书,会要求立即下架,访查通路及结果皆公布于地政局官网租赁专区;另每年办理至少6场以上宣导活动,向房东、房客及学生宣导租约规定及租赁法令,每年宣导达2万人以上。
不过虽然有「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的存在,市府也会不定时稽查巿售租赁契约书,但现今房东出租房子有些不会使用巿售租赁契约书,反而多采自订契约。陈怡如说,就算房东与房客采自订契约,按《消保法》第17条规定,内政部公告的住宅租赁契约应记载事项,就算自行约定的契约未记载,仍构成契约内容。若租客未依定型化规定、私下与房东订制契约,如真的对于电费有争议时,还是可去区公所调解或提出消费争议申诉。
有房东指出,自己是使用独立电表、1度5元计价,每半年结算1次,如用台电计价半年就要计算3次,对于房客也不便。在台北租房3年多的刘小姐表示,如果房东以1度5元或5.5元计算还能接受,因为费用算起来也和台电计价差距不大。至于政府修订契约对于一般租屋族有实质效益吗?刘小姐说,就像租屋补助一样,很难全面性控管,但「有总比没有好」,如果遇到恶意涨价,至少有个规范作为自己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