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保育類動物!500只喂安眠藥「膠帶綁人體」入境 7成員遭起訴

記者張君豪、劉人豪/臺北報導

保七總隊第四大隊2024年成立專案小組,偵辦犯罪集團走私保育類野生動物案件,該集團自境外將動物以人體夾帶方式入境臺灣, 主嫌陳姓男子自2024年2月起,陸續夾帶走私烏龜、貓頭鷹、猴子、水獺、松鼠、蜥蜴、土撥鼠等10餘種動物入境,估計個體數量500餘隻不等。全案經保七警方調查完竣,將陳男及何、陳、劉姓等7名犯罪集團成員函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以涉嫌違反組織犯罪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罪嫌起訴。

▲對保育動物下藥、膠帶捆綁活體妄圖闖關入境,警破獲走私犯罪集團。(圖/記者張君豪翻攝,下同)

案經保七警方調查,陳姓爲首犯嫌多次走私野生保育類動物,其自臉書社團、line社羣軟體尋覓買家,高薪網羅缺錢之人作爲組織下線,建立縝密走私犯罪組織團伙,指揮成員與泰國當地接頭人取得一、二級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

陳嫌爲躲避查緝,將動物分散至其他組織成員身上,並於檢驗過程中刻意不配合,藉以引起機場人員注意,以聲東擊西之方式掩護組織成員,並且爲免活體動物躁動曝光,遂利用餵食動物安眠藥使其入睡後復以透明膠帶加強固定於人體上之手段,再穿寬鬆外衣遮掩走私。

保七警方循線掌握陳嫌犯罪集團出入境動態,兵分南北兩路,配合相關單位埋伏,當場查獲受指使之陳姓共犯夾帶野生動物(黑尾土撥鼠2只、印度星龜33只、綠鬣蜥25只、普通狨幼體2只,共計62只活體動物)入境,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等案,立即依法逮捕,全案移請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本案指揮檢察官認犯罪嫌疑重大,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及有共犯在逃,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警方即會同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於陳姓主嫌租屋處搜索,當場扣押未依申請輸入之第二級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嬰猴、普通狨、金手小絹猴各1只,並交由主管機關帶回安置,據以偵辦。保七警方溯源追緝犯罪集團上下游結構,並於新北、臺中、高雄等八處地點同步執行搜索,並於陳嫌住所查獲第一級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懶猴1只、第二級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普通狨2只、嬰猴1只、耳廓狐1只。

警方搜索陳嫌租屋處發現其飼養動物環境髒亂、惡臭,造成野生動物生病、死亡,更連繫非法制作動物標本之買家,將動物之經濟價值榨取殆盡,並四處以優厚報酬利誘願意鋌而走險之人販售走私之野生保育動物。

陳嫌自2024年2月起,陸續夾帶走私烏龜、貓頭鷹、猴子、水獺、松鼠、蜥蜴、土撥鼠等10餘種動物入境,估計個體數量500餘隻不等。全案經保七警方調查完竣,將陳姓爲首犯嫌及何、陳、劉姓等7名犯罪集團成員函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於今年偵查終結以涉嫌違反組織犯罪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罪嫌起訴。

保七總隊第四大隊表示,保育類野生動物活體及其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陳嫌走私保育類野生動物之行爲,已涉嫌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罪嫌,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另擅自輸入且未經檢疫之行爲,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走私活體野生動物未經檢疫,將會對境內生態及動物造成浩劫,若非法走私入境動物來源國家爲疫區,則有潛在傳染病的可能,造成國人健康、社會經濟及公共衛生之危害,一旦前揭野生動物流入市面放生山林,有導致臺灣地區原生種自然生態保育失衡,亦有未知疫情發生風險之可能。再者,由於非屬正常運送管道,動物取得與運送的過程會讓動物處於極度緊迫的狀況,免疫力相對較差,感染或帶有疾病,甚至死亡的風險更高;若動物感染人畜共通的傳染疾病,且有機會近距離接觸人類,人類感染風險也會升高。

保七警方呼籲民衆莫爲一己之利,罔顧野生動物之生活環境及生命,踐踏動物生存權利,亦請民衆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保七警方將持續協力加強取締工作,以捍衛國家資產及生態環境,永續維護國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