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長未提非常上訴 死囚急
死刑犯黃麟凱今年初槍決,大體運出臺北看守所。(本報資料照片)
憲法法庭2024年9月20日判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並設下嚴格的判死8道關卡。由於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年1月16日籤準死刑執行命令,死囚黃麟凱因沒再審、非常上訴等訴訟中被伏法,其餘36名死囚在死刑釋憲將滿1年期間,紛紛提再審想逃槍決命運,但檢察總長邢泰釗至今尚未提出死囚的非常上訴案件。
憲法法庭作成「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當時37名待執行死囚都獲得「一線生機」,但黃麟凱被挑中執行槍決,隨後賴清德總統也公開表示,死刑合憲、並沒有違憲,盼社會大衆支持法務部依法行政。總統的重大宣示,讓廢死團體急得跳腳,廢死律師連忙與36死囚「律見」商討因應對策,爲避免成爲下個槍決對象,紛紛對死刑定讞判決提起訴訟救濟。
憲法法庭判決讓死囚可視個案情節,由檢察總長審酌是否提非常上訴,但不是透過「再審」程序。由於過去《刑法》擄人勒贖殺人罪的唯一死刑規定違憲,邢泰釗去年聲稱,確定將替死囚黃春棋、陳憶隆2人提起非常上訴,但至今尚未提出,反倒是黃春棋、陳憶隆多次聲請再審,都遭駁回。
陳憶隆以釋憲結果主張其死刑確定判決,所適用法律以死刑爲唯一法定刑,被宣告違憲,並賦予他「特別救濟」請求權,他可用憲判作爲再審事由,請求救濟,但臺灣高等法院認爲憲法法庭已諭知要透過非常上訴程序,其再審聲請不合法,裁定駁回。
此外,因去年釋憲要求判死須法官全部同意「一致決」,犯下新北三峽雙屍案的死囚沈文賓,除聲請再審,其律師也聲請閱覽該案評議意見,臺灣高等法院裁定準許,36死囚也有多人提出同樣聲請,各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