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黃麟凱「槍下留人」失敗 廢死民團將爲36死囚提非常上訴

黃麟凱昨天(16日)晚間10時02分死刑執行完畢,遺體晚間10時35分許被送出刑場。(中時資料照)

廢死聯盟、民間司改會等民團,針對法務部執行死囚黃麟凱死刑,今天(17日)發表聲明表示將爲剩下的36死囚全提非常上訴,呼籲在未全盤檢視案件前,法務部不能執行死刑,並批評法務部違反程序正義、違反憲法判決的死刑執行不會讓社會更安全,不會讓人民對政府更信賴,亦不能解決政黨對立,強力譴責賴清德政府用死刑執行試圖轉移政治困境。

聲明透露,民團昨天(16日)晚間「槍下留人」,律師團自晚間8時30分起爲黃麟凱向最高檢、法務部聲請非常上訴、向高院聲請再審,甚至向憲法法院聲請暫時處分,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法務部長之槍決令,不過黃仍於1小時半後的10時2分執行槍決。

聲明認爲,檢察總長邢泰釗應依113憲判8意旨且無裁量餘地,而應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使最高法院對聲請人案件進行實質審查個案是否符「情節最嚴重罪行」,以保障聲請人之合法權益。

聲明請求法務部長鄭銘謙應落實憲法法庭的意旨,應允許辯護人有足夠時間爲剩下的36位死刑犯請求聲請非常上訴,尤其其中至少有邱和順、王信福兩位民間正在救援的冤案,呼籲在檢察總長沒有全盤檢視全部案件之前,法務部長不能執行死刑。

聲明也再表達憤怒與遺憾,指明年是兩公約第四次的國際審查,過去三次審查,即使國際專家在結論性意見次次提醒,臺灣政府不但執意忽視,還一而再、再而三以執行死刑挑釁國際人權標準,也讓臺灣民主人權形象蒙上陰影。歷史不會忘記民進黨政府今日所做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