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停產未及時披露 赤峰黃金及責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3月24日晚,赤峰黃金公告,當日收到內蒙古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於對赤峰吉隆黃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主要內容涉及四方,分別爲赤峰黃金及董事長、總經理和董秘。

經查,赤峰黃金全資子公司吉林瀚豐礦業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因生產設施改造停產兩個月,而公司未及時進行信息披露,遲至2023年4月30日在2023年第一季度報告中披露。

監管方面認定,上述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長王建華、總經理楊宜方、董事會秘書董淑寶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上述行爲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證監局決定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監管提醒,應加強法律法規學習,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杜絕此類違規行爲再次發生,並於收到決定30日內提交書面報告。

赤峰黃金錶示,公司將按照《決定書》的要求,組織和督促相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不斷提高規範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並按時向內蒙古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赤峰黃金是典型的“A+H”黃金股。今年3月,公司發行的2.06億股H股股票(行使超額配售權之前)在香港聯交所主板掛牌並上市交易。公司H股股票中文簡稱爲“赤峰黃金”。

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赤峰黃金是國內同行中增長率最高的主要黃金生產商。自2021年至2023年,赤峰黃金的黃金產量實現了33.1%的複合年增長率,高於國內主要的上市黃金生產商平均增長率16.4%。

此前,赤峰黃金曾發佈2024年年度業績預增預告,預計2024年度實現淨利潤17.3億元到18億元,同比增加115.19%到123.9%。對於業績預增原因,赤峰黃金錶示主要系2024年度黃金產銷量、銷售價格上漲以及公司持續採取降本控費措施,生產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