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臺灣第一特務」...軍情局退役上校張超然當共諜 判關1年半定讞

自稱「臺灣第一特務」的軍事情報局退役上校張超然,受中共對臺情報人員指示,在臺吸收退役軍官當共諜、安排與中共情報官員餐敘,最高法院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判張1年6月徒刑定讞。

另外,被吸收的同案被告、軍情局退役上校周天慈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判處1年2月徒刑、退役少將嶽志忠被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未遂罪,判處10月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張超然、嶽志忠、周天慈皆是退役軍官,張2008年間安排中共情報官員和周餐敘,從事發展組織行爲,周也成功被吸收。張超然、周天慈2012、2016年間安排嶽志忠與中共情報官員餐敘,併成功吸收嶽。

張超然、周天慈2013年邀傅姓軍情局退役上校赴大陸,張曾親自陪同傅搭機前往,並在當地面會大陸國安人員談事,但傅因故未被吸收。張超然2016年間引介一名王姓軍情局退役上校去大陸,王也成功被吸收;另嶽志忠、張超然、周天慈2017年間企圖吸收劉姓軍官,也因故未遂。

檢調2020年10月搜索約談張超然、嶽志忠、周天慈等人,張移送復訊時喊冤,不過被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張羈押滿4個月,依國安法起訴全案,移審時以30萬元交保,還長期限制出境。

一、二審理認爲,張超然、周天慈違反2019年7月3日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規定,而犯同法爲大陸地區行政機構發展組織罪;嶽志忠犯爲大陸地區行政機構發展組織未遂罪等罪。

一、二審均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判張超然1年6月徒刑、周天慈1年2月徒刑;另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未遂罪判嶽志忠10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爲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軍情局退役上校張超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軍情局退役上校張超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