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昔喊普發現金違憲卻轉彎 政院曝「不排富」背後轉折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未將普發現金加入排富條款,僅延後發放時程。過去閣揆卓榮泰曾質疑普發「違法違憲」讓他「天人交戰」,如今政策轉彎。行政院說明,由政院提出修正案才符憲政規範,且因各行各業受關稅、天災衝擊,纔不設門檻,並加碼照顧弱勢。
根據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匡列經費上限由5450億元提高爲5900億元。新增的450億元中,共新增200億元強化電力系統、40億元加強弱勢照顧、10億元普發現金作業費,並預留200億元因應國際情勢支持產業。
普發現金部分則是延後時程,改爲特別預算公佈後1個月內執行發放作業,7個月內發放完畢。
對於過去政院喊出普發現金違憲卻又維持發放,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明,普發現金要合法合憲才能發放,立法院藉由立法程序增加預算支出,違反憲法第70條,過去行政院也多次強調預算編列提案屬於行政權,將提出特別條例修正案據此符合憲法規範,才能合憲發放。
李慧芝說,立法院制定新增普發現金條文時,未計入相關行政費用,因此修正案有所調整。時程上原先要求10月底執行完畢,但按過去實務經驗有困難,無法讓國人在短短2個月內領取完畢;至於國人何時能領到現金,她說,待修正案通過、特別預算通過,政院將於1個月內開始發放。
對於外界關注普發現金是否設下排富門檻,李慧芝明確指出,各界都有提出相關看法,朝野立委也都有反映民意,加上各行各業接連受到美國暫行關稅與風災、水災影響,產業需要更多協助,社會也要更多支持,普發現金「不設門檻」。
她提及,同時,弱勢補助也持續加碼,特別條例中照顧民生原有預算將增列40億元,用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其他經濟弱勢;另針對產業支持,也編列第二期擴大經費共200億元。
李慧芝說明,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已說明,因爲我國出口產業都會受到影響,政府都會給予關注支持,政院責成各部會針對稅率較高、或與競爭對手相比產生劣勢的產業給予特別支持。
此外,針對強化電力系統新增200億元,經濟部次長何晉滄說明,是要因應產業在全球政經局勢變化中能夠穩定供電,尤其近期臺灣遭遇很多天災,電力受到影響,臺電在纜線地下化、強韌電網韌性,需要更多經費投入電網系統建設經費,與過去直接撥補臺電概念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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