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陳梅慧…肇事駕駛質疑沒繫安全帶 法官以現場照打臉

金融犯罪調查專家陳梅慧去年12月初凌晨因車禍身亡,一度引發外界陰謀論聯想,今天下午續開準備程序庭,肇事的徐姓駕駛質疑陳梅慧傷勢最嚴重,是否沒有系安全帶?對此,陳的家屬委任律師邱顯智表示,汽車以時速100公里速度衝撞,可能導致死亡,這樣的主張「空穴來風」,對死者來說,非常不公平。

徐姓駕駛主張,當天只有陳梅慧傷勢最嚴重,是否沒有系安全帶,不然怎麼會後座如此嚴重傷亡。對此,邱顯智表示,對於駕駛主張與有過失,他非常詫異,因爲案發到現在已過了很久,也沒爭議,該車重達1.5公噸,以時速100公里以上的速度衝撞,都可能導致立即死亡。事關被告的辯護權,他尊重,但陳的死亡就是因駕駛車輛所撞擊的點,這是明確的因果關係。

法官今天勘驗現場多段影像與照片,法官指稱,此案不是有否安全帶而導致被拋飛死亡,而是從陳所乘坐的車輛來看,這臺車的行李箱和後排潰縮,後門也變形,導致陳被擠壓死亡,可見車輛撞擊力道很大。但對於駕駛的主張,由於從事故照片看不出來,會再函文詢問當時救人的消防隊回覆。

法官詢問,此案子最大的疑問是「從影片來看,彎道駕駛有打方向盤轉彎,應代表當時沒打瞌睡,但是爲什麼最後卻未踩煞車?」開車人都知道,旁邊的車輛塞成這樣,一定是前方有車,爲什麼過了彎道卻仍高速行駛?徐姓駕駛則迴應,他最後有踩煞車,希望能調查清楚。對此,法院將函文向國道警瞭解。

至於調解情況,羅姓被害人不滿,產險公司函文法院爲保險「限制用」,不是以營業車投保,無法理賠,但明知此爲租賃車,卻可受理這樣投保,若以後再發生此事,難道只能自認倒黴?希望能調查清楚保險與該租車公司當初簽約的情況。

對此,徐姓駕駛則迴應,他在租車時有講明「這是要跑機場接送的」,所籤的合約包含貸款與保險,並請租車公司協助掛租賃牌,事發當下所籤的合約內容不是很清楚,但有向租車公司強調「要保合法的,因爲是跑機場接送的車。」

陳梅慧當時所搭乘的UBER遭到後車高速追撞,坐在後座的陳梅慧當場死亡。記者郭政芬/翻攝